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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画,安徽一女子一审被判刑一年

时间:2021-04-03 18:47:28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画,安徽一女子一审被判刑一年

安徽一女子为发泄个人情绪,画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江歌的漫画并在网络传播,被多次转发。该案件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女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月3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她昨天(4月2日)收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寄送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被害人江秋莲女儿江歌在日本被杀害,后行凶者被判刑20年。江秋莲不服该判决于2017年8月15日通过微博发布“寻求群众对行凶人判处死刑的签名活动”。被告人张冬宁在网上看到该信息,为发泄个人情绪,便自己画出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多个昵称的微博账号将漫画发布至网络,其中通过“叶赫那拉秋莲”微博账号发布的微博即被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给被害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也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张冬宁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江歌在国外无辜被害,其母江秋莲中年丧女,被告人张冬宁与江秋莲母女本素不相识,非但不表同情,反而创作相关漫画利用信息网络肆意侮辱、辱骂他人,且其所画漫画不堪入目,言语恶毒,在互联网被他人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既违国法,又悖人情。

该份判决书盖有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公章,落款时间是2021年3月4日。

“我将把这份判决书邮寄给我的歌儿,让她知道,妈妈为寻求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止。”江秋莲说。

此前有多名网友因创作、发布侮辱江歌母女的内容被江秋莲诉至法院。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涉嫌侮辱、诽谤被诉至法院。2020年10月27日,上海二中院通过在线庭审平台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认为微博用户“Anita公子”多次发布、转发涉及攻击、侮辱自己的言论,江秋莲在其所在地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微博的诉讼,要求微博方面提供前述微博用户的真实姓名、住址等注册信息。今年3月18日,该案件获得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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