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海高速致11死交通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公安部交管局提示:不开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4月7日消息,4月4日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冀J7J828(冀J201B挂)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上行驶中,右后侧一轮胎脱落在行车道上。0时48分许,董某某驾驶辽BHH576(辽B3Y69挂)大货车行至该处,紧急避让时,失控冲过中央隔离护栏,与对向沪DL4452大客车相撞,大客车后方行驶的冀JW8295(冀J12K3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大客车、鲁FBZ268(鲁FGZ78挂)大货车追尾碰撞冀JW8295大货车。经调查,上述车辆驾驶人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董某某排除疲劳驾驶嫌疑。目前,李某某和其同车另一名驾驶人寇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不开带病车辆上路行驶。行驶途中要注意观察车辆状况,一旦发生故障或出现货物、轮胎等车辆机件脱落应立即靠边停车,摆放警示标志,清理路面遗落物品,如不能自行清理,应立即向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报告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做好过往车辆的警告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