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分激发中等收入群体活力 来源:人民论坛网
经济大家谈 | 充分激发中等收入群体活力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李长安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日益扩大,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充分激发中等收入群体活力,推进我国“橄榄型”社会的构建,对提振储蓄率进而刺激投资、平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将“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纳入两步走发展战略第一阶段目标中。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在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驱动力逐步从投资拉动为主转向更多依靠消费拉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着中等收入群体在社会中的积极效应越来越显著,我们要采取多种途径扩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其债务风险防范能力。
第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键是要“提低”。收入是居民储蓄的前提与基础,提高居民收入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首要环节,相较中等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具有更好的储蓄倾向,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有助于居民储蓄率的提升,促进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化。这就要求我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收入。作为城镇与农村人口结合带的特殊群体,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来源。当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中80%属于城镇人口,20%属于农村人口,应积极推进户籍改革,充分发挥农民工优势,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城镇教育、医疗权利,完善农民工薪酬管理制度实现稳定农民工收入,增加农民工财产收益对于充分挖掘农民工群体发展潜力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加强税收调节,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60%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应重点关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根据不同收入群体的特征,针对性实施减税政策,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要充分考虑再分配在提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方面的作用,利用中等收入群体在分配中的“晴雨表”效应,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支付能力。
第三,调整收入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收入预期。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在10%左右,中等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不足制约着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化以及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平衡,这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投资理财渠道、进一步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来源。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合理引导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观念与储蓄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居民预防性储蓄降低。此外,建立广泛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居民的收入稳定,降低居民的预防性支出。
第四,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完善信贷市场。提高债务风险能力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其中金融机构应发挥关键作用,不断完善居民借贷消费市场,并且让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规范约束金融行为,让资产证券化进程持续推进。有效降低流动性约束,促进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化,努力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