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为海南自贸港“量体裁衣”:洋浦先试点,保税油许可权将下放全省
中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下放了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
近日,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批准的保税油加注企业可在海南省省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
在4月26日下午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指出,保税油经营是对外港口核心必备功能,是海运和外贸发展的重要保障。洋浦港是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集装箱枢纽港,是南向航海通道重要节点,此次赋予海南省人民政府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将扩大供油企业规模,降低燃料油成本,便利海运企业进行航线调度和港口作业。未来将把洋浦港打造成在东南亚具有影响力的保税油供应基地,助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通知明确“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出‘二线’按进出口规定管理。”这是专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一项制度安排,目前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这将为将来扩大特定区域范围、最终在海南全岛推广积累经验,推动海南全岛范围内的油品自由贸易。
保税油经营再度“破冰”
发布会上,唐文弘介绍,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是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经国务院批准享受保税政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占进口配额,由海关监管供应的国际航行船舶用油品。
我国对保税油经营业务实行国家指定经营,此前,国务院共批准5家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税油经营,赋予浙江省舟山市、广东省深圳市两地地方保税油经营许可权。这次政策的突破在于,海南省是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获得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的地区。
唐文弘强调,保税油经营是对外港口核心必备功能,是海运和外贸发展的重要保障。洋浦港是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集装箱枢纽港,是南向航海通道重要节点。
“此次赋予海南省人民政府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一是有利于扩大供油企业规模,降低燃料油成本,便利海运企业进行航线调度和港口作业;二是通过创新管理制度,调动地方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逐步建立成熟、高效的保税油供销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洋浦港的区位和制度优势,带动港口经济产业链发展,提升海事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洋浦港打造成在东南亚具有影响力的保税油供应基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此前,国内经营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资格的仅有中国船舶燃料油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深圳光汇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2016年,中国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销量尚未超过1000万吨,而新加坡保税燃料油直供量达到4680万吨。
不过,少数企业经营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的“坚冰”正在被打破。此前,浙江自贸试验区也曾下放过保税加油许可权,国务院将浙江自贸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至舟山市人民政府。
浙江首批通过保税油经营资质的四家企业包括省属大型能源企业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舟山浙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世界五百强中国华信集团下属华信国际(舟山)石油有限公司、拥有20年保税油供应经验的中油泰富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舟山本土明星企业和润集团下属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保税油许可权的下放,将使国内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保税油市场,中国在全球船用油市场的份额将大幅增加,巨大的保税油供应量逐渐推动全球船用油市场重心向中国转移。
量身定制油气开放措施
石油贸易开放也是若干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出‘二线’按进出口规定管理。”
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指出,在特定区域内对油品贸易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是商务部专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一项制度安排。根据现行监管条件,目前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这将为将来扩大特定区域范围,并最终在海南全岛推广积累经验,推动海南全岛范围内的油品自由贸易。
江帆指出,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油气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石油贸易管理制度,油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国内原油成品油的稳定供应。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商务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要求,从顶层设计入手,支持海南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竞争新优势;支持海南扩大油品贸易,加快洋浦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更好发挥海南油气储备能力;支持海南进口蜡油等特种油,加快形成产业优势,推动海南特种油制造业升级换代和行业发展。目前,油品贸易在海南外贸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并将带动海南石油化工和油气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商务部将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发展。同时,为统筹推进油品进出口管理改革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促进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作者:夏旭田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