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锚定碳中和!国内首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出场,7家发行商共发金额73亿
绿色金融正热。
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30·60”)目标既为对国际承诺,也是实现低碳发展的国家战略。为满足传统行业转型或新能源等其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5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推出国内首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简称SLB),平均认购倍数2.09倍,43家获配机构,票面利率普遍低于发行人同期二级市场利率水平。
中国华能、大唐国际、长江电力、国电电力、陕煤集团、柳钢集团与红狮集团为首批发行商,后续将有其他企业持续发行。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券,发行金额73亿元。主承销商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第三方机构为联合赤道、中诚信绿金、中债资信、绿融投资等4家。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指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债券结构设计激励发行人制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各类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的融资需求。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框架下,交易商协会初期重点聚焦于高碳行业的减排需求,首批发行的7单项目全部具备显著的碳减排或污染物减排效应。
在目前国内高碳行业依旧占比较大的情况下,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推出有助于支持高碳行业转型发展。
从发行端来看,因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对募集资金用途无特定要求,能够让前期无法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参与到可持续债券市场中。同时,通过结构设计,体现发行人对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态度,展示企业良好形象。从投资端来看,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要求的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便于投资人全面理解和评估。同时,能够较大程度督促发行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目标,吸引多元化的投资人。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卫涛表示:“相较于绿色债券,可持续挂钩债券更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适应性,可以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满足经济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发行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碳密集、高环境影响行业如钢铁、水泥、火电等提供转型升级资金需求。”
带着四个基本特征,通过市场化约束机制,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挂钩目标与企业转型或未来发展具有较强关联性,且与“一切照常”的运营情景相比有明显改进;
第二,债券条款需与关键绩效实现情况挂钩,对发行人形成约束;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验证,明确约定各方权责义务,实现指标测算结果准确客观;同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实现碳减排等环境效益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根据大唐国际产能预计,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达成后,按照2020年度京津冀区域总供电量计算,预计2022年度京津冀地区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50.87万吨,项目碳减排效果较为明显。
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赤道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刘景允表示:“要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传统产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和技术改造升级至关重要,迫切需要大量的金融资金支持才能实现,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满足了高碳行业展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和低碳转型融资需求,兼具针对性和灵活度,是绿色债券市场的有益补充,为全球转型金融发展探索提供了实践样板。”
(作者:胡天姣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