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瓶车“上楼”乱象调查:物业吁明文禁止,业主愁停放难题
近日,成都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爆燃,致5人受伤,引发公众对“电瓶车上楼”现象的关注。
5月13日,澎湃新闻从成都多个小区物业了解到,最近小区加强了电瓶车停放监管,“上楼”现象虽有所改善,但依旧存在,甚至有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因此发生争执。成都之外,多地也借此开展了整治电瓶车违规停放的行动。
有评论认为,惨痛的教训面前,出台明文规定禁止电瓶车上楼、杜绝安全隐患势在必行,然而要赢得群众配合还需正确面对电瓶车主的合理需求。比如,尽快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也要在开放时间、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
电瓶车“上楼”现象普遍
成都市双流区某小区一名业主称,他所在单元一楼有业主将电瓶车放在家中充电,“半夜起火,给家里都烧了”。“还好消防来得快,火势没有进一步扩大,不然后果不可设想。”该业主认为,政府部门应该以此次丛树家园小区的事件为契机,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瓶车阻挡装置,“从根源上整治电瓶车上楼现象”。
“电瓶车偷偷上楼,物业也参与过整治,但效果微乎其微。”郫都区某小区一名业主称,这已经成为小区大部分业主和物业的“主要分歧”。为此,他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政府部门也只是责成物业企业加强巡查管理,做好小区内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规范和引导”,效果并不显著。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一小区住户较多,电瓶车在小区内随意摆放、“乘”电梯上楼、楼道内充电等现象较为普遍。听说有小区发生电瓶车电梯内爆燃事故后,该小区不少业主纷纷找到物业,希望加强电瓶车管理。该小区一名物工作人员称,之前为了阻止电瓶车进入人行区域或上楼,物业方安装了相关铁索或曲形栅栏,但常被人为破坏。
该龙泉驿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对于电瓶车上楼现象,一些小区会采取“电瓶车梯阻系统”这样的科技手段来管理。安装了相关系统的电梯,轿厢上方的摄像头可以在数秒之内识别电瓶车,识别成功之后,电梯门停止合闭,同时系统还会自动反复播放语音,提示人员将电瓶车挪出去。“我们也在考虑使用这种方式,但也有一个问题,因为系统不稳定,有些老人或残疾人士乘坐轮椅进入电梯时,也许会被‘误伤’。”该工作人员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5月12日,湖北宜昌杨女士一家三口乘电梯下楼时,遇到一男子推电瓶车进电梯,她坚决阻挡对方进入。杨女士告诉该男子,电瓶车进电梯很危险,劝其坐下一趟。“他拿车轮怼了我腿一下,又骂我。我也没理他,反正不能让车进来,就在门口抵着。”杨女士称,最后该男子离开。
类似的“冲突”也在成都锦江区一小区上演: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大爷推着电瓶车想要上楼,被保安阻拦,双方由言语争执上升至肢体冲突,大爷将保安推倒在地,随后推车离开,留下几名物业人员面面相觑。
成都电瓶车电梯内爆燃事故后,多地也借此掀起了整治电瓶车违规停放的行动。
四川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告诉澎湃新闻,5月12日,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采取突击夜查方式,深入辖区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各小区内电瓶车都不同程度存在停放在疏散通道出口、“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某小区住户孙某违规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疏散通道,消防救援部门开出了今年来的首张《当场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消防局提醒市民发现电瓶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2345”或通过有效渠道举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也紧急发布《闽物协〔2021〕24号》警示通知,要求省物协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电瓶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各类电瓶自行车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
“上楼”乱象背后的“执法”困局
对于电瓶车上楼的现象,前述成都龙泉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方经常会挨栋楼地检查,发现有人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就会敲门劝阻。“有些人也不跟我们争,就笑嘻嘻地答应了,但下次还是这样。”前述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让物业方颇为苦恼。
澎湃新闻探访发生电瓶车爆燃事故的丛树家园小区时,物业公司也表达了类似“无奈”。事故发生后,该小区仍有电瓶车上楼充电的情况。现场负责人称,他们也多次发出要求,住户的电瓶车不能通过电梯带回家,更不能充电,但他们只能劝阻。这名负责人表示,当地消防部门对于小区的监管更多是停留在对于消防设施、消防规范的监管上,而属地警方也不会对没有产生社会危害的事件进行干预。
澎湃新闻注意到,《消防法》第60条明确规定,如果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也明确指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
对于物业而言,有义务予以劝阻、制止,向主管部门报告。《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澎湃新闻此前刊发的评论认为,物业管理人员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法律之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依法管理也是一种“执法权”。“像电瓶车不能进电梯、不能放楼道这样事关公众安全的问题,法律是赋予物业管理人员一定管理权的。”评论认为,物业管理人员岂能以一句“无执法权”而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视而不见任其放纵。
不过,也有物业工作人员认为,应有法规明确“电瓶车不能上楼”,这样物业管理会更有底气。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2014年发布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提到,“在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体育馆、展览馆、集贸市场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可以根据交通需要合理设置收费或者免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并落实专人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停放非机动车,应当进入停车场,未设停车场的,应当停放在划定区域内。该条例并未明确“电瓶车在居民小区内不得上楼”。翻阅其他城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大多如此。
电瓶车电梯爆燃事故后的5月1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表示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但物业协会的这一通知,仅能起到倡导作用。
在这方面,上海的做法值得借鉴。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止电瓶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同时明确,物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均可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2005年起实施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物业应对业主违法消防法规、法律的行为予以劝阻,对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应报告业委会或相关主管部门。该办法出台年代较早,彼时未提及对电瓶车上楼如何管理。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楼梯间、楼梯出入口停放电瓶车(不含电瓶汽车)、电瓶自行车,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由消防主管部门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防止电瓶车上楼,需解决“停在哪”难题
除了相关明文规定的缺位为电瓶车上楼留出了模糊地带和操作空间以外,电瓶车上楼现象屡禁不止,背后也有配套设施的“痛点”:不少小区物业并未针对电瓶车管理配套足够的设施空间,车辆失盗、充电不便、成本不小,这些都成为电瓶车主推车上楼的原因;也有部分小区并未配套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业主称“把电瓶车推到楼上也是万不得已”。
澎湃新闻前往发生电瓶车爆燃事故的成都丛树家园小区探访时,一名推车上楼的住户称,物管方每月收取40元的充电停车费“太贵”,同时停车棚开放时间太短,因此自己选择将电瓶车带回家充电。
前述成都龙泉驿区某小区不少业主将电瓶车推上楼,理由也大体相似:停车棚车位不足、充电设施紧缺;很多车不得不临停在小区过道两旁,不仅混乱,也容易丢失;此外,有业主认为,每月四五十元的费用不多,但一年下来也有几百元,“停几年都能买新车了”。
据《齐鲁晚报》报道,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小区充电桩数量有限,但使用情况在不同小区差异很大。在一些小区,受价格、便利程度等影响,充电桩的使用率仅有两成左右,但在另一些小区,充电桩常“满客”,高峰得排队。
“惨痛的教训面前,出台明文规定禁止电瓶车上楼、杜绝安全隐患势在必行,然而要赢得群众配合还需正确面对电瓶车主的合理需求。”《半月谈》就此评论称,管好电瓶车需要物业部门管理服务的落实,除了要尽快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也要在开放时间、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有了存放便利、场地安全、收费合理的服务,才有住户和电瓶车主的放心,才能消除电瓶车上楼的安全隐患,相关制度才能顺利执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