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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实控人竟与股市黑嘴联合“割韭菜”,直播间、微信群设陷井非法获利数千万,23名主要成员被抓捕

时间:2021-05-21 21:47:12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私募实控人竟与股市黑嘴联合“割韭菜”,直播间、微信群设陷井非法获利数千万,23名主要成员被抓捕 来源:财联社

证监会消息,证监会稽查局与公安机关协作,将一个伙同股市“黑嘴”大幅抬拉股价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的团伙23人抓捕归案。

本次案件涉及私募实控人,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股市“黑嘴”等市场欺诈行为,持续塑造市场良好生态。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当事人具有市场影响力,且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荐、评价、预测股票,后进行反向交易获利的行为,被称为“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对“抢帽子”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私募实际控制人联合“黑嘴”割韭菜

证监会监测发现,有不法团伙通过社交媒体非法荐股等手段,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股票的同时,其反向卖出相关股票非法牟利,导致个股暴涨暴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对此,证监会稽查部门立即启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线索分析和调查取证,并于近期配合公安机关将郑某团伙23名主要成员抓捕归案。

经查,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与配资中介合谋,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股市“黑嘴”等市场欺诈行为,持续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防止上当受骗。

“黑嘴”荐股牟利多是行家里手

2020年11月份,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股市“黑嘴”荐股牟利第一案被点名。而“黑嘴”一般都是行家里手。

廖某强系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某知名节目和某周播节目嘉宾主持人。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控制使用包括其本人账户在内的13个证券账户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集中卖出,牟取短期价差。涉案期间,廖某强实施上述操纵行为46次,涉及39只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万余元。

相关部门指出,此案是证监会处罚的非特殊身份主体从事“抢帽子”操纵市场第一案。

“抢帽子” 操纵行为的实质是当事人具有市场影响力,且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荐、评价、预测股票,后进行反向交易获利。虽然当事人不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但证监会综合考量当事人节目收视率、出版书籍销售量、博客点击率、讲座听众人数及收入等因素,认定当事人在证券投资者等特定人群中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对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故其行为构成“抢帽子”操纵市场。

证监会此前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证监会专门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责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3月1日落地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借鉴了新证券法规定,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的操纵情形,进一步明确对“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具体明确了“抢帽子交易操纵”等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同时,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犯罪的入罪和加重处罚的情节标准作了调整,降低了原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持股比例、连续交易期间等相对比例指标,新增了成交金额、占用保证金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绝对金额指标,进一步加大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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