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财务造假 ST斯太被强制退市
由于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依法依规对*ST斯太作出终止上市决定。6月3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斯太”)所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前一日,深交所表示,按照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第14.4.2条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决定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ST斯太同时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和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因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时点早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点,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公司股票按照财务类终止上市程序终止上市。
彼时,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斯太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该认定事实及该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时,*ST斯太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23条的规定,*ST斯太股票将于2021年6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斯太退”,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ST斯太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
(作者:陈红霞,姚煜岚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