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出台“20条”政策创建“五好”园区
中新网长沙6月7日电 (记者 鲁毅)湖南将从土地、资金、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推出20条具体化、可操作、企业获得感强的政策,支撑创建“五好”园区。
6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称,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创建“五好园区”(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体制机制好、发展形象好),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
按照规划,湖南力争到2025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突破10万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5%,进入全国综合排名前50位的园区超过5家,进入全国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园区超过10家,打造3家五千亿元级园区、20家千亿元级园区,新增国家级园区3个以上。
地处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域的长沙经开区。(资料图) 郑骏 摄为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湖南制定出台了顶层设计加政策举措、评判标准、长效机制的“1+3”政策体系。
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永健介绍,《关于创建“五好”园区 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将作为支撑“五好”园区创建的政策举措,从土地、资金、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推出20条具体化、可操作、企业获得感强的政策。
“20条”政策重点支持四个方面:对产业集聚、税收贡献、项目引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快的园区或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要素倾斜;重点支持第三方招商、供应链产业链招商,支持龙头企业招商;采取减缓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建安增值税奖励、“135”工程升级版资金奖补、用地计划指标倾斜、产权分割转让等措施,支持产业综合体发展;加大对园区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对创新产品给予“首购首用”、政府采购支持。
作为检验“五好”园区创建成效的评判标准的《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评价办法》,以“五好”园区为导向,设置10项“五好”园区评价指标和10项园区经济评价指标,每年进行评价并排名。
一方面,实行正向激励,对被评为先进的园区,其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优先支持。另一方面,实行末位淘汰,对评价排名后5位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和1年整改期限;连续2年排名后5位的园区,或者连续2年实际使用外资和进出口为零的园区,予以摘牌,撤销其管理机构。
目前,湖南形成了以湖南自贸试验区为引领,21家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和综保区为骨干,122家省级产业园区为依托的园区体系。(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