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古代历朝是如何鼓励生育的?
2016年3月30日,玉燕,这件玉饰表现了一只待哺的燕雏,雕工细致。颈有对穿孔,可佩戴。燕子素以飞则相随为古人所青睐,成为爱情的象征,并有生育贵子的寓意。 人民视觉 资料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绵延子嗣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多子多福”不仅仅是对于单一的家庭而言,在历史上大多数朝代,官方也都不遗余力地鼓励生育,劝课农桑。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只有大量的劳动人口才能补足生产力的缺陷,维系农耕文明。
历代朝廷鼓励生育的政策分为两种:以立法的形式直接奖励或惩罚,以及通过制度进行宏观调控。经济基础决定了人的生活方式。只有相对优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才是人口增长的决定因素,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有安全、有粮食、有恒产、有未来。
粮食是人口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商代开始,青铜器冶炼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依赖木石农具的生产模式,耕种效率大大提高,人口得以迅速增长。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满足后,出现了额外消费的需求。西周时期大体类似,井田制的确立,以“夫(一个劳动力)”授田的方式也在某种意义上推动了人口的发展。之后历代,冶铁技术的突破、农具的改进、畜力耕作的引入,都确保了粮食产量的提高,和平年代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提高。
对中国官方以政策推动生育的具体记录,是从春秋开始的。奴隶制之下的列国,劳动力的多寡和耕种土地的面积直接影响国力的强弱,所以春秋时代对外掠夺国土和人口的战争成为一种常态。但连年的战争也导致以男性青壮年为主的劳动力大量损失。列国都十分重视人口,尤其是男丁的出生率,国家政策干预再配合奖惩措施起到了显著效果。
《国语》一书中的《越语》中,就记录了越王勾践时代鼓励生育的政策:“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这表示,国家大力奖励多生多育的家庭,以直接的经济补贴告诉国民:早点结婚多生育,尤其是生男孩儿。生的越多,国家补助的粮食、牲畜甚至是酒肉就越多。生男孩的家庭,能领到两壶酒和一条狗,生女孩的家庭,能领到两壶酒和一头小猪。生孩子的时候,还有公派的医生负责安全,生的男丁多了养不了,国家出钱帮你养,生两个国家给补助,生三个国家帮你养一个。
但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只有奖励,其中的限制和惩罚也被明确。如果到年龄不结婚(男子20岁,女子17岁),那他们的父母就有罪要接受惩罚了。同时也禁绝了年纪差距过大的男女婚配——青少年男子禁止娶年纪比较大的女人,过了优生优育年龄的老男人也不许娶年轻的姑娘——以确保生育率不受影响。越国之外的其他列国也都有类似做法。
到了战国时代,在铁器冶炼的基础上,大量的荒野被开垦,农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各国也都力行变法。以秦国为代表的国家首先打破了“国人”和“野人”的社会划分,提高民众的劳动积极性。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更是明确了“以农为本”的国策,大肆奖励向国家缴纳粮食和其他物资的平民,并以数量多寡授予爵位。从间接上增加了平民多生育的动力。《商君书》中还提到一个“徕民”的政策主张,也就是大量吸引招徕三晋之地的移民到秦国垦荒。移民政策扩大了人口基数,也扩大了土地耕种面积。到战国中后期,中国的人口数量估计已接近2500万人。
连年的战乱始终是限制中国人口数量增长的主要因素,只有在安定的大环境下人口数量才得以大幅度增加。到西汉初立,结束了战乱的汉朝政府提出了与民更始、休养生息的政策。由于人口比例的失调,当时的社会风气对离异或是丧偶的女性也格外宽容,皇室也并不禁绝接纳离异女性与皇室成员婚配。鼓励生育是汉初政策的根本,战乱初定的整体社会氛围也促进了生育率的提高。《汉书•惠帝纪》记录:“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意即五倍的人头税,对于普通的家庭而言,这样的苛税完全无法负担。此后中国历朝初定的时候都采用了类似政策。例如《晋书•帝纪第三》记载:“冬十月辛巳,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也就是说,17岁还未成婚的女性,国家将强制配给丈夫。
除了惩罚的手段,各朝也会加强政策性宣导。《全唐文》记载了唐太宗的劝导文《令有司劝勉民间嫁娶诏》:“宜令有司,所在劝勉,其庶人之男女无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其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已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令其好合。若贫寠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其亲近,及乡里富有之家,衰多益寡,使得资送以济。”国家不仅宣导适龄青年早点结婚,离异或寡居的青年也都要早早择偶为国家“添丁加口”,地方官府也会从中给予补助,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人生大事。国家的强制措施或是鼓励政策确实在这几个朝代的前中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社会高出生率之下,普通平民是不是真的获得了巨大的红利呢?
这里有一个巨大的矛盾。中国古代历朝最重要的税收就是农业税。但在秦汉之后,中国的税收主要是根据一户人家的“丁口(男丁)”来征收。也就是说,不管你的家庭拥有多少土地,你所缴纳的税赋都是按照“人头”来计算。同时,成年男丁还要服徭役和兵役。所以,如果一个朝代如能轻徭薄赋,那么人口的增长率就会自然增高,反之则下降。以著名的西汉孝武帝时期为例:刘彻继位之前,“文景之治”使得汉初人口得到长足发展。但自此后刘彻改变与民休息的国策,连年征伐,增加税赋,将原本每人20钱的赋税提高到了23钱,征收的年龄从7岁提前到3岁,以至于大量贫苦家庭无法负担新生儿带来的赋税,选择将其扼杀(“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汉书•五行志》记载:“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虽然这种说法有夸张的成分,但是也体现了普通民众在当时动荡的社会状况之下难以求生的现实。汉昭帝之后重新恢复了汉初的德政,汉朝的人口才开始重新增长。
唐代则略有不同,唐初制定的“均田法”和“租庸调制”原本是为了将国家的土地平均分给平民男丁,让耕者有其田,接受了分配的家庭则需要缴纳税赋和担负徭役。初期的政策有利于激发平民的劳动热情,人口增长也得以提速。但后来土地兼并愈发严重,男丁可分得的土地也越来越少,而平民所需担负的赋税和徭役却没有减轻,豪强贵胄圈占土地之后却无需负担更多的税赋。所以《文献通考》上记载:“今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人头税的压力也造成了大量的平民人口逃亡,或是在申报户籍的时候隐匿人口实数。之后的宋代、明代(如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也没有彻底解决豪强与平民赋税上的巨大差异,反而不断加重民众的生活负担,直到清代康熙提出“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及雍正“摊丁入亩”正式取消了人头税。从具体数字来看,清朝建立后中国人口飞跃式成长,除了农业发展和引入高产作物外,制度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当然,农业的持续发展也是人口高增长率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宋、明时期的人口增长也得益于高产水稻“占城稻”的引入。但社会的整体趋于稳定是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宋代自太宗朝后与周边政权逐渐趋于和平,减少兵灾,商贸也得以发展。地方上轻徭薄赋,鼓励教学,并建立了最初的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官方向无法养育新生儿的贫困家庭发放补助,费用来自专门的社会保障性财政支出。有宋一代还有“店宅务”管辖的政府公屋,当时京师与各州县均设有这一机构,负责对政府公屋的出租与管理。大量的廉价租屋让平民百姓的城市生活得到了保障。平民有了恒产,也有了更高的社会追求与消费动力,市场也因此而繁荣。所以,以平民的生活品质论,两宋在中国历代王朝里应该无出其右者。
明、清两朝,除初期和末年,也给民众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尤其是上文提到清朝的税收制度,配合高产农作物(土豆,玉米,红薯等)让普通百姓解除了饥荒之忧,人口增长成为了自然之事。为了解决人口增长与土地开垦的矛盾,官方大力采用“移民”的方式屯垦边疆。清朝政府出资资助耕牛、稻种、农具和土地,同时减免初期的赋税,吸引移民携眷前往。拥有家庭的“屯民”也可以多分土地。大量原本生活在中原的平民都愿意参与到这场迁移中寻求生机。至乾隆末年,仅仅是乌鲁木齐地区的民屯就已开垦土地五十多万亩。官方统计的古代中国人口总数的高峰,在1650年之前还停留在1亿人(一说8000万人)左右的水平,但从清朝末年开始,中国社会就已经喊出了“四万万同胞”的说法。而根据一些数据的统计,直至20世纪初,世界人口的总数也只有约16亿左右。清朝中后期人口爆炸式的增长,给我们讨论社会环境对人口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参考。
可以说,中国古代历朝出现“婴儿潮”或是人口高增长的时期,都是平民生活成本最低的时期。历代的鼓励生育政策实际上一直没有改变,核心就是给平民一个稳定的、没有战乱的、易于生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