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PO之路坎坷不断!渤海证券评级遭下调,两年内3名核心高管离职
记者|陈靖
处于高管动荡期的渤海证券再迎当头一棒。
根据中国证监会7月23日晚间发布的2021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渤海证券成为从A级被降级的10家券商中的一家。2021年渤海证券被评为BBB级券商,较2020年的A级降低一级。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度共有15家AA级和50家A级券商,渤海证券的BBB级已位于行业中游下水平。
证监会指出,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整体状况。
对于尚处于拟IPO关键阶段的渤海证券,被下调评级,无异于雪上加霜。
事实上,自2016年渤海证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后,公司发展就坎坷不断。分类评级从2017年的A级降到2018年的BBB级,2019、2020年回到A类,2021年再次下降至BBB级别。
近年来,渤海证券高管动荡不断。根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渤海证券社会化选聘的高管刘闯已与今年4月离任,距离其加入渤海证券尚不足两年。截至目前,渤海证券2019年社会化选聘的4位高管已经有三位选择离任。
此外,内控也成渤海证券所面临的棘手问题。2020年1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原渤海证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王某贪污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1年10月至11月间,为提高渤海证券市场份额,经渤海证券副总裁李某某决定,由渤海证券工作人员私下利用客户资金进行ETF套利和ETF大宗交易,被告人王某(原渤海证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参与实施该违规项目,最终造成客户张某某损失人民币1200余万元。
此后,李某某和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间,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669.56万元用于赔偿客户张某某的损失。
最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李某某非法占有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669.56万元。法院判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在该案中,渤海证券的副总裁李某工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被认定为贪污罪。
渤海证券注册在天津滨海新区,前身为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滨海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信托机构的证券营业部合并重组的基础上,集合国内多家有影响、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证券公司。
在业绩方面,渤海证券表现也不尽如人意。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18日发布的《证券行业2020年经营指标排名》,渤海证券总资产593.34亿元,位列第34名,较上年下降4位;净资产205.35亿元,位列第29名,较上年下降5位;营业收入27.97亿元,位列第37名,较上年下降5名;净利润11.06亿元,位列第32名,较上年下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