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护休渔执法不“降温”,中国铁塔服务“经略海洋”
C114讯 7月30日消息(林想)为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启动以来,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伏季休渔秩序总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部分渔船未按时回港休渔等扰乱伏季休渔秩序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强化休渔监管,农业农村部重点部署了四方面工作。
• 一是扎实开展应休渔渔船在港休渔情况清点盘查。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对照本地区渔船名册逐一核查应休渔渔船在港情况,绘制本地在港休渔渔船船位图,并依据船位图认真开展核查。对于不在港渔船,要限时查清去向,发现违规出海的要立即召回、严加看管、依法处理。对于港内停靠的异地休渔渔船,要与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渔政部门建立点对点无缝衔接监管机制。
• 二是进一步加强渔港监控和执法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强化渔港监管巡查力度,加强进出渔港人员管控,严格人员进出登记和人数控制,具备条件的渔港要实施封闭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强化渔船进出渔港的实时监控,严防渔船违规出海。严格核查渔港内停靠的未刷写船名船号的涉渔船舶,对于其中合法渔船要限期刷写船名船号,并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属于涉渔“三无”船舶的要依法采取禁止离港措施,并予以清理取缔。
• 三是加强海上巡查执法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全国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异地容灾备份平台、小目标雷达、渔船动态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实现区域间渔船船位共享,强化海上渔船活动情况监控,发现违法作业渔船要及时召回,依法严处。要强化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建立违法渔船通报协查制度,实现一船违法、全国联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应有处罚。要及时强化省际等重点海域执法巡查力度,定期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必要时可联合海警开展专项执法。
• 四是强化特许作业渔船监管。对于养殖渔船、丁香鱼等专项捕捞船和经批准到他国管辖水域作业渔船等特许作业渔船,要加强身份识别,确保该类渔船依法全天开具船位动态监控系统,严防部分渔船借机违法从事捕捞活动,避免引发“破窗效应”。对擅自关闭船位动态监控系统的,除依法追究渔船责任外,同时从重追究船长责任。对经批准到他国管辖水域作业渔船,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船上人员管理。
中国铁塔
近年来,中国铁塔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站高望远”的资源优势,专业化能力优势,属地化维护保障优势,依托无处不在的电信基础网络,发展形成了全国最大的铁塔共享平台和实用物联网平台,成为支撑渔政执法的“主力军”。为加强海洋监管能力,中国铁塔采用“人防+技防”相结合方式,运用先进信息采集与传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海洋监管能力,向“经略海洋”的目标挺进,为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提供了坚强后盾。
海洋环境恶化、海洋事故频发、渔业资源被过度开发等现实问题正在倒逼“智慧海洋”的发展。如何通过海洋信息化建设,提升人们对海洋的认知,拓宽信息技术在海洋领域的应用,增强我国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已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未来,中国铁塔还利用自身优势,利用强大的技术优势,携手合作伙伴全力打造现代海事智慧监管体系,持续创新性的海洋综合信息系统,为陆海统筹、经略海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