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六区土拍延期至9月7日,地块最高溢价率下调至15%内
8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称涉及的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长乐区含有住宅用途的宗地出让时间推迟至9月7日-9月8日。
《补充公告》称,此次地块出让将采取“限地价、摇号”方式,同一申请人不得与其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也不得与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此次的《补充公告》中发现,四城区、马尾区、长乐区出让总计19幅宅地的最高溢价率下调至15%及以下。而按照最初的公告,四区、马尾区宅地的最高溢价率为约30%,而长乐区宅地的最高溢价率为49%。
有房企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相较于首轮集中供地的火热,各地在第二轮供地的出让政策方面更为谨慎。政府在控制高溢价率的同时,还要提高住房品质,保持市场平稳依然是地产行业的主基调。
在对地块的具体要求上,四城区地块中,宗地2021-40号配建2万平方米人才限价商品房,按照该项目商品住宅备案价格的70%(以市政府最终确定的为准)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出让起始价调整为14.9亿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2.98亿元。宗地2021-41号成交价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
马尾区地块的马宗地2021-06号应无偿配建8000平方米人才住房,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由竞得人负责办理产权并移交给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办理产权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按照80%、20%比例支付。
长乐区2021滨拍-5号竞得人须建设10000平方米的租赁住房无偿移交给长乐区政府指定单位。租赁住宅套型面积配比按7:1:1:1原则确定,即:30平方米左右占比不低于70%,30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占比不高于10%,40至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占比不高于10%,50至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占比不高于10%。出让起始价调整为3.8亿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7600万元。
另外,2021滨拍-4号地块、2021滨拍-5号地块、2021滨拍-6号地块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在开发商购买土地的资金来源方面,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补充公告》中要求,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上述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此外,受让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不得价外加价违规销售、不得捆绑精装修销售、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不得利用“学区房”炒作、销售合同不得采取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