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将对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8月17日,为规范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印发《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对海南省内从事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即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
据悉,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此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企业管理、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和综合评价。
《办法》提出,道路旅游客运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企业管理、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加减分项等六项内容。同时,将对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划分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且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将根据考核结果实现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守信激励、重点监管”制度,并及时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布旅游客运“守信激励”“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此外,将建立旅游客运企业信用信息公布、查询、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整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