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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地方性租房租赁条例意见出台,自如模式走向末路,别的城市跟不跟?

时间:2021-08-25 14:46:42 | 来源:DoNews

原标题:首个地方性租房租赁条例意见出台,自如模式走向末路,别的城市跟不跟?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现阶段群租房,常租公寓过程中存在的乱象予以规范。

意见稿第三十二条显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提供居间、代理服务,不得提供转租服务,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供转租服务。

违反者,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1至6个月,注销备案。

此外,意见稿第四十四条显示,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分析认为,这两条条例直指自如等公司主营业务模式,预计会影响链家自如、我爱我家相寓自等公司先收集房源再包装出租业务。

意见稿第六十条显示,本市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创新性设置了租金指导价措施,增加多种调控手段。

意见稿第四十六和四十七条则显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总和;超过的,收取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通过严管长租公寓的长收短付,高收地出等乱象,可以有效防止相关企业利用资金池无序扩张,通过情节轻重量化处罚机制,增加相关企业违法成本。

意见稿第十四条显示,本市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出租人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建立全市统一的租赁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出租人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相关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解决市民现行的租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其中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转租服务,设置租赁指导价,单次收租不超过三个月,建立全市统一的租赁平台等亮点,将有效推动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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