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单次最高惩戒1000万 江苏无锡9月1日起实施污染防治“最严惩戒”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9月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实施一揽子惩戒措施,压实县区一级政府的生态环境责任。对于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视情形实施收取单次最高1000万元惩戒金等多项惩戒。
根据无锡市8月27日发布、9月1日施行的《关于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严格惩戒措施的实施办法(试行)》。无锡市明确了4种主要惩戒情况:水环境质量提升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不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环境风险隐患管控不力。与之相配套的5种惩戒措施分别是:收取惩戒金、暂停项目环评审核上报、暂停生态环境类荣誉表彰推荐、实施约谈曝光、实施责任追究等。
根据惩戒金实施细则,在水环境质量方面,累计3个月国省考断面水质未达市级考核目标的,每个国考断面收取惩戒金500万元,其他省考断面收取惩戒金300万元。同一断面当年两次及以上出现累计3个月未达考核目标的,加倍收取惩戒金。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各市(县)、区累计3个月PM2.5浓度同比上升且比市均值高5%以上的,累计3个月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且比市均值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分别收取惩戒金300万元。
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敷衍整改、抗拒整改、虚假整改的,每个问题收取惩戒金500万元。
对于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视情形实施收取最高单次1000万元惩戒金等多项惩罚。
“主要考虑从资金、申报、荣誉、追责等方面实施惩戒更具有震慑性,更能起到惩戒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当前,无锡市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从整体形势上看,环境质量提升的基础依然薄弱,污染防治攻坚的责任仍需加强,顽固性环境问题还需攻坚。无锡市政府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最严厉惩戒措施,为属地政府戴上“紧箍”,是为了努力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上实现更大突破,全力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到实处。(总台记者 景明)
(编辑 陈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