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最高检回应江西教师汪康夫强奸案申诉:符合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26日,微博认证为“54年后女同学为老师作证否认被强奸事件当事人”的汪康夫发布微博称,9月26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办理进度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
随后,汪康夫的小女儿汪珍珍向中新网确认了这一消息:很开心,第一时间截图给爸爸看了,他说是个好消息。据此前媒体报道,1966年汪康夫被判强奸少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1978年,汪康夫开始申诉之路。
@中国新闻网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