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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婚假 延长产假……安徽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9-29 12:46:19 | 来源:央视网

原标题:增加婚假 延长产假……安徽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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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布通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

增加婚假延长产假父母每年10天育儿假

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安徽出生人口已连续4年减少

根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安徽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此次修订条例,将有利于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多举措减轻生育负担

意见稿建议,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意见稿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公民接受节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用工成本分摊机制,对雇佣一定比例女职工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替代用工补贴;对提供托幼服务的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意见稿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各设区的市应当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为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鼓励弹性工作方式

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新生儿出生当年免交医疗保险费。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完善幼儿托管服务

意见稿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婴幼儿家庭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鼓励支持幼儿园提供延时或托管服务,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村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假期托管服务。

对于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台记者 任譞 张慧)

(编辑 韩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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