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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制定林权、环境保护禁令、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

时间:2021-10-28 13:45:22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最高法:正制定林权、环境保护禁令、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透露,最高法目前正在制定林权、环境保护禁令、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

202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

李明义介绍,近年来,最高法陆续出台了一批重要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包括配合民法典的施行,全面修正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矿业权、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下一步,最高法要把全面深入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妥当运用绿色原则解释法律条款、填补法律漏洞,切实将是否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民事审判的重要价值考量。

“在具体工作方面,我们目前正在制定林权、环境保护禁令、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规范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适时出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综合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李明义表示。

此次《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扎巢采卵、挖沙采石,切实保护长江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依法审理涉渔民转移安置、转产转业相关案件,推动禁渔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健全,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在保护黄河方面,要依法审理涉黄河源头冰川、高原冻土、高寒草甸、草原、河湖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案件,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依法审理涉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环境污染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开展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助力黄河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水平同步提升。依法审理涉黄河中下游三角洲湿地保护、涉水沙关系协调等案件,维护河道管理秩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针对下一步具体措施,李明义透露,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重点关注的领域,最高法即将发布长江、黄河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两个专门的会议纪要。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1993个,28家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2019年1月、5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设立了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兰州环境资源法庭。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了昆明环境资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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