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总台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收到多名河北省泊头市的小区业主反映,称当地在强制收取供暖入网费及相关费用。而供热企业回应称,这一收费符合河北省和沧州市相关文件规定。这笔供暖入网费到底该不该收?不愿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群众,该如何温暖过冬?
不先缴供暖入网费就无法取暖
多个小区业主或面临挨冻
去年6月,河北省泊头市东方丽园小区的业主,看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贴出的一张集中供热收费通知,其中收费标准为:入网费每平方米35元,二级供热管网阀门更换费用每平方米9.01元,冬季取暖居民每平方米23.5元。
△泊头市东方丽园小区去年6月收到的供热收费通知(小区业主供图)业主赵女士说,他们已入住该小区十年,此前是小区物业自主供暖,从2020年供暖季开始,当地政府要求小区并入市政供热管网统一供暖。按照收费标准,除了2000多元的取暖费,她家还要缴一笔6000多元的集中供热入网费,“没缴这6000块钱入网费的,现在不给供暖。”
去年,业主曾多次找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但得到的答案是这笔费用必须缴。东方丽园小区里一些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业主,向供热企业缴纳了集中供热入网费。但仍有不少未缴纳入网费的业主,去年冬天只能在家中挨冻。
赵女士认为,供热企业收取的这笔集中供热入网费,并不合理,“我们买房的时候已经交过这种管道费用了,现在再另收一部分,就不合理。”
与东方丽园临近的东方新城小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记者采访到的多位该小区业主均表示,必须先缴集中供热入网费,才能缴供暖费。而整个泊头市,仅有一家供热企业: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泊头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今年供暖季张贴出的集中供热收费通知(小区业主供图)今年又到了供暖季,近日不少没缴入网费的业主被告知,现在入网费的缴费窗口已经关闭,就算业主想缴这6000多元的入网费,也为时已晚。无法入网,也就缴不了取暖费。
没有缴纳入网费的业主,今年冬天,仍然无法正常取暖。
小区业主杨女士认为,市政管网改造的前期投资成本,不应由业主买单。“你不能前期的投入叫我们老百姓来买单,后期的盈利也是我们来缴费用。一家就好几千块钱,都是工薪阶层,有的确实承担不起,再说也不应该缴。”
沧州市发改委曾公开回复群众提问
记者查询发现,去年7月以来,东方丽园、东方新城等泊头市的多个小区业主,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向有关部门咨询、反映当地收取集中供暖入网费是否合理合法,收费依据是什么,但有关部门的回复并未打消群众的疑问。
河北沧州市发改委去年7月在其官网回复群众留言称,2018年4月,河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规范供热供气有关收费的通知》,要求新建供热管网由政府或企业投资,由企业投资的计入供热价格,不得变相收费。此规定对供热企业影响较大,各地落实情况也不同。
沧州市发改委还表示,取消供热管网建设费后,为维持供热企业正常运行,有三种配套措施,一是政府投资;二是归并到城市综合配套费;三是企业投资计入供热价格。在配套措施不能落实的情况下,泊头京然热力公司的做法带有普遍性。
△去年7月,沧州市发改委在官网回复东方丽园小区的业主留言当地回应:依据特许经营协议
2025年底前可收取相关费用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再次发文明确,要求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新的规定,当地又如何解释他们的做法?
泊头市发改局对来电反映问题的业主称:“(国家的)文件精神已经到了,但是泊头市的供暖跟政府签有特许经营协议。没有特许经营协议的不让收了,有特许经营协议的是收到2025年底,这当中有个时限。”
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在联名回复海宇郡景小区业主反映的这一问题时称,河北省、沧州市文件规定:规范特许经营收费。泊头市京然热力公司与泊头市政府签定特许经营协议,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律师:当地说法站不住脚
推行集中供暖的成本不应住户买单
曾代理过多起特许经营权合同纠纷的乔烽律师对此表示,当地的说法站不住脚。“特许经营合同,它里头获得的就是一个项目的收费权,而给予它项目收费权,就已经把运营成本、管理成本、生产成本都囊括进去了,再把它单独拿出来作为一种收费的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或者约定依据的。”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鹏律师认为,当地政府推行集中供暖,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不应该增加群众的取暖成本和负担。
“如果政府强制住户改变取暖方式的话,不应当增加住户的取暖成本,或者说不应该大于住户以前的取暖成本。”张鹏说:“所以如果政府要强制实施集中供暖的话,必须承担所增加的成本和费用。”
记者昨天多次联系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得到回复。供暖季已到,照供热公司的说法,现在已经进入打压试水状态,无法再入网。那么没有缴纳入网费的群众该如何过冬?总台央广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