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动态汇总丨国家卫健委: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
国家卫健委: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
11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例(上海3例,广东3例,江苏2例,云南2例,北京1例,天津1例,广西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广东);本土病例4例(辽宁3例,均在大连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384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383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999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614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1月2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98例(其中重症病例1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2733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8467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0195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298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5例(境外输入1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79例(境外输入33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996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399例(出院12108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7例(出院77例),台湾地区16520例(出院13742例,死亡848例)。
记者:史迎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辽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1月20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大连市报告。当日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
截至11月20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65例(含境外输入143例),治愈出院478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85例(本土282例、境外输入3例)。目前,尚有50例(本土36例、境外输入14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记者:李承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云南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11月20日0—24时,云南省新增确诊病例3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缅甸、老挝各输入1例),本土1例(陇川县集中隔离点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发现)。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6例。累计确诊病例123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168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1月20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9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561例,累计死亡病例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58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130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56人。
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境外输入(老挝输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0例(境外输入41例)。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海新增3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1年11月20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上海报告3例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病例2均为中国籍,在以色列工作,自以色列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1年11月17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3为中国籍,在美国探亲,自美国出发,于2021年11月18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3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已追踪同航班密切接触者77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2021年11月20日0—24时,无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1年11月20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2436例,出院2365例,在院治疗71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3例。
截至2021年11月20日24时,累计本地确诊病例381例,治愈出院374例,在院治疗0例,死亡7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1年11月20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中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
记者:王殿甲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河北辛集21日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河北辛集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2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对辛集市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区域,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公告全文如下: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河北省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冀防领办〔2021〕332号)规定,经专家研判,辛集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全市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区域,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公告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二、有序恢复居民(村民)出行。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经验码、测温、出示第八轮核酸检测回执出入,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公园暂不开放。
三、有序恢复交通出行秩序。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隔离点外,有序恢复人员、车辆在市域内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公共交通暂不开通。
四、逐步恢复商业服务业经营。超市、粮油店、菜店、小卖部、药店、银行、理发店、干洗店、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恢复营业,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实行网上办公、线上审批。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毒清洁、通风换气、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员工防护等措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禁止聚集用餐。餐厅饭馆禁止堂食、允许外卖。宾馆酒店、酒吧、茶馆、咖啡厅、KTV、网吧、电影院、台球室、图书馆、文化馆、美容院、健身馆等场所不得营业。
五、稳步启动企业复工复产。各类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上复工复产。市发改、科技等部门要强化政策落实,提供优质服务。
六、中小学校暂缓开学。各类学校(中小学、职教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暂缓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要组织好延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鼓励学生进行适当体育运动和家务劳动,保持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有序开展3—11周岁未成年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七、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患者,在做好防护条件下规范转至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对接诊的发热患者进行登记,设立临时隔离病房(室)留观患者,由接诊单位通知120救护车安全转诊至发热门诊。全市各类药店禁止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4类药品。
记者:杜震 介海申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