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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却不尽责被罚没400万 董事长周杰管吗?

时间:2022-03-13 15:45:19 | 来源:运营商财经网

运营商财经 苏佳/文

海通证券是国内成立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但近两年海通证券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引得公众持续关注。较近的一次就是2021年10月15日海通证券被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处罚,是怎么一回事?

在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中显示,2014年6月26日,海通证券与西南药业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海通证券成为西南药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左洪波等人持有的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独立财务顾问。

2015年7月,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组,西南药业更名为奥瑞德,证券简称变更为“奥瑞德”。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西南药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毕后,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奥瑞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期为2015年至2018年底。

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而海通证券在这期间未对奥瑞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充分关注,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12月15日,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爱建)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简称北京耀莱)签署《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上海新黄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爱建向北京耀莱发放贷款100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15%。

2017年12月16日,奥瑞德、左洪波(保证人)分别与上海爱建签署《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约定奥瑞德、左洪波和褚淑霞为北京耀莱的债务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至北京耀莱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此次担保金额占奥瑞德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8%,达到临时披露标准,但奥瑞德未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合同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也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通证券在《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中称“经检查,2017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遵循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并进行了披露”。海通证券出具的《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究其原因,是因为海通证券在执行奥瑞德2017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针对奥瑞德对外担保事项,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于奥瑞德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未对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能发现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未保持合理置业怀疑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

不仅对于担保事项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海通证券对于奥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也没有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重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奥瑞德于2018年4月2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称,因朱丽美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诉讼奥瑞德及其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等民间借贷纠纷及仲裁前财产保全原因,左洪波、褚淑霞持有的奥瑞德股票被申请轮候冻结。

奥瑞德及其子公司奥瑞德有限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与朱丽美共签订了8份借款合同,累计向朱丽美借入资金38500万元,借款利率为月息3%,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17年11月30日和2017年12月7日,担保方为左洪波、褚淑霞、左昕。

上述借款资金未计入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的财务账簿,均直接转入左洪波控制的左昕、褚淑霞银行账户,并由左洪波决定资金使用用途和具体流向。截至2017年年末,左洪波共向朱丽美偿还本金4500万元。

在其中涉及的诸多金额达到了临时披露标准,奥瑞德却未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奥瑞德未将朱丽美相关借贷资金记入财务账簿,导致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虚减其他应付款34362.66万元、虚减财务费用3762.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62.66万元,其中虚增利润总额占奥瑞德当期报告(2017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48.40%。

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涉及朱丽美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相关借款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海通证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仅获取了奥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获取相关借款合同、起诉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外部客观证据,未执行向法院及案件代理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核查的工作程序,未通过法院庭审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有关案件信息,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未依法披露其与朱丽美重大借款合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奥瑞德资金等事项,海通证券持续督导工作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

因此,海通证券在2018年5月2日出具并由奥瑞德在2018年5月4日披露的《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中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注入资产2015—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77825.10万元,与其业绩承诺数(扣除非经常损益)相差43729.36万元……”,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重庆监管局依据相关固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于时任奥瑞德持续督导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春和贾文静则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年初1月12日,海通证券又因为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1144780元。

随后 1月27日,海通证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据显示,海通证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相关责任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目前海通证券董事长是周杰,面对这么多不合规问题,周杰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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