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式的防疫措施,不仅对疫情防控没有帮助,还容易招致群众的不理解甚至反感。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通报称,黑龙江绥化市直属一学校某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致使全班学生和8名教师及同住人员隔离观察,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之所以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源于其有三点不当之处。首先,绥化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是,外出返回人员应该向社区报备,并没有要求学生向学校报备相关情况。学校因此开除学生于法无据。第二,家长违规却“株连”学生被开除,于理相悖。第三,学生不报备家人情况就开除,太过严厉,于情不合。
这种“父债子还”式的防疫措施,实际上和此前引起争议的不少行为一样,属于防疫中的乱作为。这些行为不仅对控制疫情没有帮助,还很容易招致群众的不理解甚至反感,反而影响了防疫工作。在相关方面三令五申要求依法防控的大背景下,当地教育局仍作出这样的通报,让人遗憾。
目前,绥化市市长已针对此事进行了说明,强调教育局的这份通报文件没有效力,不会对学生进行开除,只会进行批评教育。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针对此事作出回应,指出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作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这个表态,让公众提着的心放到了肚子里,学生终于可以不替家长“背锅”了。这也给所有部门都提了个醒,防疫工作无小事,一定要考虑周全,千万不能越界办错事。
“父债子还”式的文件被“叫停”了,但还有问题待解。既然教育部门所作的通报无效,这种行为给学生造成的伤害应该怎么弥补?对相关责任人,职能部门不能轻轻带过,付诸阙如。避免“父债子还”式的防疫措施再次出现,才能重新赢得群众对防疫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当然,学生虽然不会被开除了,但并不意味着其家长甚至学生本人就做得对。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学生本人,甚至包括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在疫情防控中尽到一份子的责任,为防疫作出贡献。
作者 李志军
编辑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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