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2022年05月19日 第03版)
近年来,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但在标准化、开放性和市场化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政务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程度。一是数据治理体系统一化,发挥好各级政府大数据局数据综合管理职能,明确各部门数据治理职责,形成教育、医疗等数据生产部门分别收集,大数据局等数据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各数据应用部门按需使用的数据治理体系。二是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化,按照“统一设计管理、按需分散部署”原则,推进底层技术架构和数据接口标准化,提升互联互通能力。三是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统一各级政府、部门政务App等服务平台的审批流程及其展现方式。
二、简化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政务信息共享水平。一是精简数据共享的审批层级和手续,建议出台统一的政务信息授权使用指导原则,对政府、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等进行分类授权管理。二是在数据共享方面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数据,遵循信息化建设的“二八定律”,首先解决需求迫切的关键数据共享问题,再在应用中逐步完善。
三、有为政府借助有效市场,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一是在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环节,政府主要负责定标准提需求,具体工作充分借助市场力量实现。二是在平台使用方面,充分对接市场资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三是充分开放数据,鼓励市场主体基于数据开发应用,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