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在道路严格管控期间,违规发布召车信息、派发订单,为驾驶员从事非法客运、高价载客等违法行为提供网上招客渠道......
据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介绍,自封控期至今,已累计查处14起通过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的非法客运案件(均为高价载客)。
“货拉拉”非法客运
且屡教不改
被上海交通、公安两部门多次约谈
累计罚款20万元
违规派发订单
“货拉拉”被罚10万元
5月12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开展了线上视频调查处理及约谈,通过对皖CM8***等客运车辆的立案调查,明确该公司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并且向没有资质的驾驶员和车辆违规派发订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对“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期内仍从事非法客运
“货拉拉”再被约谈并罚款10万元
然而,在整改期限内,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上海市交警总队依然在执法现场发现多起通过“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从事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车厢载人的事件。
5月22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上海市交警总队再次联合视频约谈了“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
上海市交警总队就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对于查获的货运车车厢载人以及客车超员的驾驶员拉入平台黑名单,不再录用;
要把上述行为所带来的有关风险,通过APP司机端给每一个平台驾驶员做一次警示教育;
交警部门将对货车违法载客和客车超员严肃追责。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平台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再次明确要求:
立即对平台内在沪经营的注册车辆再次逐一复核,及时清退无货运资质车辆(全部客运性质车辆)及人员;
立即关闭“货拉拉”APP小费加价功能(包括司机端和乘客端);
在道路管控期间,不得向保供专用车辆和管控车辆派单。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强调,企业在关注经济效益和市场份额的同时,不要忘记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民生领域。
记者了解到,约谈会后,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将再次对“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开出10万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