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9日电 据上交所网站9日消息,因多期年报信披不真实,海南橡胶被上交所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截图来源:上交所网站上交所表示,根据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海南橡胶的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龙橡公司)于2016年至2017年发生多笔货权转移业务,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行为导致海南橡胶2016年虚增收入金额27249.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3.07%,虚减利润总额308.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比例为3.50%;2017年虚增收入金额45001.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16%,虚减利润总额704.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比例为2.72%。
上交所表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经营运作信息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多期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等有关规定。
中新经纬注意到,海南橡胶在异议回复中提出如下申辩理由:
一是违规事项主要是由于龙橡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业务、谋取私利的个人违法违纪行为,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公司已将龙橡公司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等人的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纪委,由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纪委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已分别给予开除党籍、辞退等处分处理。相关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交司法。
二是违规事项未造成重大影响,导致公司2016至2017年发生虚增收入情况并造成出现虚减利润的情况,但占比较小,公司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没有异常波动,也没有从违规贸易业务中获利,未给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三是公司积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修订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已落实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交所认为不能成立。上交所表示,子公司财务信息是公司定期报告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对子公司实行有效的管理控制,保证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公司子公司于2016年至2017年发生多笔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行为,导致公司年度报告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违规事实清楚。违规行为系子公司人员违规导致、已进行内部处理等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本次纪律处分已综合考虑违规事实对关键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差错金额大小、占比等情节,对违规未造成重大影响等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依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橡胶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大卫、时任董事长王任飞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奇胜(代行,任期2018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6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许华山、王劲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分别对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刘大卫、王任飞、李奇胜、许华山、王劲予以监管警示。
二级市场方面,海南橡胶6月9日收涨1.7%报4.78元/股,年初至今跌9.47%,现总市值205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