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618”即将来临,不少消费者都已跃跃欲试,有的已经开始有计划地“清空”购物车。
不久前,我对电商预售进行了一次体验式采访——在某电商平台下单了一条标注发货时间为10天后的预售款裙子。10天过后,商家没有任何动静,客服一会儿说“出货延迟”,一会儿说“原料短缺”……
不知从何起,诸多电商都搞起了预售,有的承诺10天内发货,有的声明45天内发货,也因此,不少人有了冬天买的衣服春天才收到的经历。
某种角度上,我的上述经历更像是诸多消费者被预售制“耍了”的一个缩影。在某社交平台上,网友们创建了一个“讨厌预售”的话题,阅读量超过千万,跟帖吐槽无比精彩——“以前电商都是以‘快’为噱头,怎么现在开始‘比慢’了?”“商家是缺真羊毛,还是缺我这个‘傻羊毛’?”……
预售,可以理解为商家预先发布销售信息,以一定优惠吸引消费者支付订金,到正式销售时再支付尾款的销售行为。此前,预售制多见于服装行业,或是手办、汉服等小众定制款商品,但如今这种模式已扩展到常见的大部分商品,且消费者预付的可能不止订金,而是全款。
作为一种“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预售制本能促成双赢——通过提前测试市场反应,商家可以开展计划性生产,避免盲目备货,减轻仓储压力;消费者也能提前锁定心仪商品,享受优惠的预售价。然而,近年来,预售制逐渐走样。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预售暗藏商家的“如意算盘”,比如,考虑到电商退货率高,有的店铺预售100件,但只生产70件,通过超长预售和拖延发货,把前一批顾客的退货发给下一批;有商家发现预售数据不佳,就编造理由单方面撤单;更有甚者,只凭一张效果图就进行预售,为防止“货不对板”被投诉,还事先设定“不能退换货”等霸王条款。
乱象频出,一是因为部分商家被“预售”惯坏了,将其变成规避风险的“利器”,一番操作下来,经营风险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二是交易规则公平度不够,商家掌握更重的话语权,可以单方面制定预售规则、退换规则,且“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三是一些平台为了日活量、交易佣金等,对商家无序预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变味儿的预售不仅透支消费者的耐心与信任,也涉嫌侵犯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人们乐见经营模式的创新,但不能放任其野蛮生长。否则,多一种新模式,就可能多一个消费者权益流失的口子,商家和电商行业也会遭到反噬。
治理预售乱象,监管规制的脚步要再快些、手段要再完善些。比如,加强合规指引,细化预售规则,打击“拖延发货”“隐瞒预售”“强制退款”等恶意行为;通过信用等级制度等督促、约束商家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和失信代价。平台要促进预售机制的完善,比如要求商家提前披露商品价格和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信息,要加强上架审核等。
“双11”“618”,类似的购物节往往是重要的预售节点,有关方面应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作用,开展从预售启动到商品签收的全程动态监测,重点跟踪关注数据异常现象,进而作出调整和规范。
预售不能成为商家转嫁风险的工具,消费者不能成为超长预售的唯一买单者。让电商预售走俏而不走偏,回归双赢的初衷,监管约束不能缺位,权利义务不能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