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日电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安堂)被证监会立案。
太安堂1日晚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17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太安堂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太安堂曾于4月30日发布《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1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16日。同时,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16日。
根据太安堂6月16日披露的2021年年报,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22.64亿元,同比下降36.79%;公司净亏损8.03亿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3714.24%。对于报告期净利润亏损的原因,太安堂解释,主要是公司商誉减值和为剥离重资产亏损。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太安堂是国家级非遗、中华老字号企业,传承至今近500年。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于1995年,历经二十三年蓬勃发展,已发展成为上海市百强企业,成为集中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
二级市场上,太安堂1日报收4.60元/股,跌幅1.08%,股价年内跌近四成,目前公司总市值35.2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