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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一年记事

时间:2022-07-28 11:46:40 | 来源:兵团日报

●2021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1年8月25日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2021年9月10日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进行部署。

●2021年10月21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日

教育部建立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制度。

●2021年11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2021年11月29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2年2月21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2022年3月3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明确禁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2022年3月28日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农村提高质量,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双减”和“停课不停学”。

●2022年4月20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022年6月14日

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支持学校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

●2022年7月7日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提示,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

(据本报资料库)

武帆/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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