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言
燃气的使用,在方便职工群众日常生活、调整交通能源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燃气安全这一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事实证明,对燃气安全管理稍有放松、责任落实稍微缺位,就会造成安全隐患,甚至会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
兵团各级党委、政府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督察监察责任,加快建立供气企业负责、职工群众参与、主管部门监督的燃气安全隐患动态发现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责任链条,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开展燃气管网普查,将燃气设备更新改造纳入民生实事范围,尽快解决职工群众安全用气的基础设施问题;加强产品质检,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切实发挥安全“黑名单”的作用。
供气企业和商业加气站是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要强化其内部安全监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绝对不能在安全管理上“节约成本”。要制定月计划,定期对燃气管道等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发现解决隐患问题,更新改造老旧燃气设施,保障燃气输送安全;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让职工群众用上“安心管”“放心阀”。
家庭和餐馆、燃气汽车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末梢”,其安全问题最容易被忽视。用户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违规使用胶管等隐患设备,不私自增加燃气接头,不使用“三无”燃具,认真学习安全用气知识和隐患问题处置措施。连队、社区要发挥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