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制表
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沈元赓) 8月27日,《兵团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出台,提出22条具体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增强信心、恢复发展。
在促进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方面,因时因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提升各环节处置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尽量减少非必要的限制流动措施,强化兵地一体联防联控,科学有序推动人员聚集型行业复工复市。
在降低市场主体生产要素成本方面,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师市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财政补贴。
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方面,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在原有减免6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鼓励各师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加大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缓缴社会保险费用、缓缴住房公积金、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强化临时性救助保障,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实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等财政金融政策举措,助力企业脱困发展。
《政策措施》还提出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支持力度、稳定大宗商品消费、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等措施,扶持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政策措施》还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企业服务和法律服务保障等内容,提出要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充分知晓政策。落实好兵团各级领导包保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用好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团炬新闻客户端“帮”频道等平台作用,对反映的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时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