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9月15日,中原证券对此前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作出了回复,包括融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分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等内容。
据了解,今年4月,中原证券披露定增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亿元。其中,33亿元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1亿元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8亿元对境内外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就此次中原证券A股定增提出了反馈意见。如今,中原证券就反馈意见所提出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讨论,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
就此次融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言,中原证券表示,国内证券行业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行业集中度也不断上升,公司将借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实际,加大对各项业务的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相关事项备受市场关注,该事件也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
2021年6月,网络媒体报道称数十名投资者与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理财资金逾期无法兑付,涉及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亿元。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后,中原证券经自查发现,该《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并非公司销售的产品,上述合同的签署为公司员工杨青假借公司名义的个人行为,委托管理相关理财资金也均未流入公司账户,就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责任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中原证券回应称,已根据监管要求,针对印章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中原证券未收到河南证监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该问题的进一步问询、立案或处罚;申请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且公安机关已对杨青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中原证券表示,自身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并承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也不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