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通讯员成广聚 黄正亮 钟丽霞报道 在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要切实保护好燃气管道。施工前,应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并签订保护协议。近日,因施工过程中燃气管道保护措施不到位,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体约谈6家施工工地相关单位。本次被约谈的6家单位将被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重点督导之列,安排专责执法人员进行专项督导。
据了解,被约谈的6家单位从8月中下旬以来出现各种施工过程中对燃气管道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行为:有的违规使用重型钩机在燃气管道上方进行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有的擅自改变原定施工方案,缩小施工安全距离、改变施工角度、扩大施工范围;有的在施工前未探明地下管线位置、未申请燃气企业现场旁站指导;有的在赶工期、赶进度中挖破水管。
对此,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体约谈6家工地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通报6家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范围内违规施工的行为,指出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及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主体责任意识缺失、工作制度缺位、盲目赶工期赶进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重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工地施工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制度,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据统计,2022年以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燃气大排查大整治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涉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违法施工行为,共督促第三方工地签订燃气保护协议216份,查处涉嫌破坏燃气管道案件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