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两起食品相关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2022年5月26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11.29万元行政处罚。
2022年4月3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当事人更换粽子外包装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根据与某食品公司签订的供采协议,于2022年4月1日、2日分别收购2车次超过保质期的粽子。按照该批粽子供采协议约定,过期粽子用于给养殖场提供饲料,本应将粽子原包装拆掉即可。但当事人组织人力将粽子上标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原彩色包装袋拆掉,用塑封机将粽子重新塑封,并喷印上“精制豆沙粽100克”等字样。上述行为与供采协议中用途、标准、要求不符,且无进、销、存台账记录。当事人的行为存在为过期食品拆换包装及去向用途不可追溯的食品安全风险。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通桥店销售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2年3月11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通桥店销售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含量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67.06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30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其中抽取的“鲜活(全母)梭子蟹2.5~3.5两/只”和“鲜皮皮虾15~20只/500g”样品经检验镉项目检测结果为梭子蟹0.73mg/kg(限量≤0.5mg/kg)、皮皮虾2.4mg/kg(限量≤0.5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编辑 祝凤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