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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这是李家超上任后发表的首份施政报告。
李家超在施政报告中称,将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务竞争力,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上市规则,为尚未达到利润和交易要求的先进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此外,港交所计划重振GEM(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一个有效的融资平台。
随后港交所刊发有关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建议扩大香港现有上市制度,允许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新规则将适用于五大特专科技行业的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具体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云端服务、人工智能;先进硬件包括机器人自动化、半导体、先进通信技术、电动及自动驾驶汽车、先进运输技术、航天科技、先进制造业、量子科技、元宇宙等;先进材料,包括合成生物、智能玻璃、纳米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包括:新能源生产、新储能及传输技术、绿色技术;新食品及农业技术包括新食品科技、新农业科技。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建议,将特专科技公司分为两个类别:一是旗下特专科技产品已实现有意义的商业化(以其收益达到某最低门槛证明)的公司(简称“已商业化公司”);二是,主要从事研发以将特专科技产品商业或仍未达到最低收益门槛的公司(简称“未商业化公司”)。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首次公开招股的规定则是,上市后自由流通量至少达到6亿港元,披露的资料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前资料、商业化现况及前景以及适当的示警声明。
此外,首次公开招股后的规定是,对控股股东、关键人士等施行首次公开招股后禁售期的限制。对为商业化公司施加额外持续责任,包括中期报告及年报中额外披露发行人达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进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