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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26日电 12月25日,上交所向青海华鼎下发关于控制权变更、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控制权变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图来源:上交所网站此前,12月25日晚间,青海华鼎披露公告称,王封通过增资方式控制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峰科技),并与于世光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际控制人由于世光、朱砂夫妇变更为王封,另外第一大股东广东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顺科技)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李松强。
公告显示,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样锦)以2亿元现金向溢峰科技增资并取得溢峰科技70%股权,王封为十样锦实际控制人,王封与于世光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对此,上交所要求王封、于世光等各方核实并说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考虑;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封、于世光均持有溢峰科技股权,并为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利益安排;十样锦增资溢峰科技的具体资金来源,如何对溢峰科技实现有效控制;本次控制权变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公告显示,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达)将表决权委托给于世光,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对此,上交所要求于世光、创东方富达核实并说明,距离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仅剩半年时间,双方对于表决权是否有下一步安排,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或处于不稳定状态。
公告还显示,青海华鼎第一大股东联顺科技拟将所持8.66%股份转让给李松强,与实际控制人王封所控制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对此,上交所要求李松强、王封核实并说明:李松强是否有进一步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两次权益变动同时发生,李松强、王封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王封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上交所表示,上述信息披露涉嫌不准确、不完整,为避免误导投资者,要求王封及其一致行动人明确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时间和数量,并相应修订、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信息显示,青海华鼎主要从事数控机床产品、食品机械、电梯配件、照明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绩方面,青海华鼎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4亿元,同比减少6.65%;归母净利润亏损2714.6万元,亏损幅度同比进一步扩大。
二级市场方面,青海华鼎最近一个交易日(12月23日)收涨5.86%报4.88元/股,现总市值2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