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篇数字全球化深入推进亟须建构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希望以下数字全球化深入推进亟须建构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的内容对您有用。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数字化驱动的新型全球化加速到来。数字全球化在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安全、数字鸿沟、个人隐私、道德伦理等一系列新挑战。如何搭建公平、包容、高效的全球数字治理框架,共同应对全球性数字问题,对数字时代的全球发展和安全至关重要。数字全球化深入推进新挑战新威胁增加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近日发布的《全球数字治理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近年来,数字全球化深入推进,数据显示,2015年—2021年,国际带宽从155Tbit/s升至932Tbit/s,固定宽带普及率从11.4%升至16.7%,3G及以上移动网络人口覆盖率从78.3%升至95%,互联网渗透率从40.5%升至66%。2011年—2021年,跨境数据流动规模从53.57Tbps扩张至767.23Tbps,增长超14倍。2011年—2021年,全球跨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从2.15万亿美元增至3.81万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6.76%。2021年,在全球经济面临下行风险的背景下,跨境数字服务贸易实现逆势上扬,同比增长14.3%,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达到63.6%。
与此同时,数字全球化发展不均衡问题凸显。国家间数字基础设施鸿沟表现明显。2021年最不发达国家的4G网络人口覆盖率仅为53%,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6%和发达国家的98.6%。全球数字平台“极化”的非对称格局进一步加剧。截至2021年底,全球前5的数字平台企业全部是美国企业。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存在较大不均衡,发展中经济体参与跨境数字服务贸易的程度普遍较低。2021年,发达经济体数字服务出口在世界的占比达到77.8%,远高于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占比22%和0.2%。
此外,数字技术的负面效应开始显现。数字恐怖主义通过加密货币筹款、社交网络联络、无人机袭击等方式,对国家、社会和个体安全构成巨大挑战;大型科技公司垄断扰乱市场秩序;部分金融科技公司过度收集用户数据,掠夺性放贷侵害消费者权益;地缘政治冲突放大新兴技术风险,数字安全治理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各方将数字治理上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
推动建构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数字贸易,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在当前世纪疫情影响深远,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的形势下,防范化解数字领域全球性风险、推动数字经济全球均衡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面对共同的挑战和发展诉求,世界各国应求同存异、强化合作,加快建设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构建发展、安全、责任、利益共同体。
《白皮书》指出,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精神,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应持续发挥多边主义的核心作用,在机制建设和规则谈判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一是在多边框架下推动数字领域规则制定;二是秉持平等、开放、包容精神,充分发挥新兴大国集团和区域组织的补充作用。
在全球经济面临疫后复苏和增长动能不足的背景下,加强数字领域国际合作,能够切实增强各国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未来各方可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实现创新发展;共享数字技术发展红利,实现包容发展;加强数字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平衡协调发展。
安全可信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内各国数字治理的首要关切。汇聚安全可信共识、加强数字安全合作是未来全球数字治理的重要方向。未来,继续推动各方加强数字安全合作。厘清国家主权与全球治理、主观与客观等数字安全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矛盾,将成为数字安全合作的重大课题;在广泛共识基础上的客观评估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将成为合理有效数字安全保障政策的关键;要建立在国际秩序民主化和数字大国间协调双重基础上的集体数字安全机制。
当前,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的数字治理规则尚处于探索期。受制于数字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治理观念和模式不同,主要大国间、南北国家间治理理念和诉求差异仍然较大。关键规则制定已迈向深水区。未来应积极探索协调机制创新,面对分歧与矛盾,应坚持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以优先构建规范共识为突破口,积极谋求早期收获;创设新型包容性治理机制与模式,以边缘改革贡献建设性方案,共同推动数字治理由“逐利争霸”向“利益协调”转变,塑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