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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据IC photo3月2日,最高检发布消息介绍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情况。最高检表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000余人,2021年起诉人数攀升至9800余人,2022年起诉9300余人,近三成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共同犯罪人数占六成以上,犯罪分子多具有较为明确的分工,趋于团伙化。
最高检介绍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绝大多数为自然人犯罪,其中,无业人员占40%,共同犯罪人数占比达65.7%,犯罪分子多具有较为明确的分工。如被告人谢某某、辛某某在公司亏损后,自2018年开始非法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招募员工负责数据收集、上传、审核和销售等环节,违法所得达450余万元。
在信息泄漏方面,侵犯个人隐私的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网络化和产业化的特点。被侵害的公民信息的类型多样,基本覆盖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电话号码、房车信息、信贷信息等等。信息泄漏的方式主要包括:行业中“内鬼”泄露、倒卖信息;借助技术手段获取信息;APP过度、超范围收集手机个人信息或犯罪分子专门开发APP收集个人信息等。
例如,被告人孙某某利用银行负责征信信息查询的便利,违规查询公民征信信息并出售给他人牟利;某公司利用“爬虫”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多个招聘平台中的个人信息4600余万条并出售;田某某等人专门设计“预约挂号”APP软件,非法收集注册患者信息13万余条后出售给“号贩子”。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信息交易方面,网络聊天工具成为个人信息的主要交易渠道,被告人焦某某通过QQ联系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34万余条,并通过QQ、微信等进行宣传,将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牟利。还有的犯罪分子利用暗网进行联络、交易。
而犯罪分子获得信息后,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例如被告人孙某某、杨某某等人在网络上购买个人信息后,冒充老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给老年人打电话,诱骗老年人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价值仅42元的保健品,骗取33名被害人56万余元。
最高检介绍称,从2022年的起诉案件中可以发现,一些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下载不明网站链接、使用所谓“颜值检测”软件、随意丢弃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包装等泄露自身信息的行为仍然存在。
据介绍,未来,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重点聚焦金融、电信、房产、酒店、劳务中介等多发行业,依法从严打击行业“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行业监管方面,检察机关会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在法制宣传上,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养成法治观念。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 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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