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部:鼓励在港口、机场等区域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
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鼓励在港口、机场、物流场站、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环境相对封闭的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结合生产作业需求,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自动驾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取得重要突破。
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辅助驾驶技术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中的应用。支持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产业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自动驾驶公交通勤出行示范应用,并根据技术演进情况和示范进展,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其他客运场景。
交通部还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
交通部科技司司长、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庞松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出台《指导意见》是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促进国内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促进国内技术和产业发展,按照“鼓励创新、多元发展、试点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指导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包括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稳步推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服务、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等,鼓励按照从封闭场景到开放环境、从物流运输到客运出行的路径,深化技术试点示范。
在这方面,交通部鼓励在港口、机场、物流场站、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环境相对封闭的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结合生产作业需求,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并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公路货运、城市配送等场景,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的物流运输服务。
与此同时,交通部也要求健全适应自动驾驶的支撑体系。包括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主动应对由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衍生的安全问题,优化政策和标准供给,支持产业发展。
早在2017年,交通部就成立了自动驾驶专题研究组。2018年,交通部与工信部、公安部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据了解,目前全国有20多个地方制定了实施细则,发放测试牌照超过400张。
此外,交通部还制定了《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在全国布局认定了7家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支撑技术研发与测试。值得关注的是,庞松表示,当前交通部正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研究修订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测试管理政策。
庞松称,下一步,交通部将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地方谋划和组织试点示范,开展自动驾驶先导应用示范工程,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形成一批与业务融合度高、可推广的典型项目。同时,将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加强技术、管理、标准、伦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