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郭敬明们道歉了,创作者的日子好过了吗
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和于正的道歉终于来了。
两人的道歉声明中,最突出的共同点是“迟到”。郭敬明在声明中称,自2006年抄袭一案败诉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因此并未公开道歉。于正也提及,自己“用了六年正视这个错误”。
这两则时隔多年的道歉声明,是因为他们触及到了众多创作者的底线,但有微博网友表示,这只是论证了世界有多么无底线——“当这个歉派得上用场的时候,我会道的。”
与其说道歉是对于抄袭一事的回应,更像是为了应对前段时间编剧联名发布的公开信而执行的公关手段。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在微博发布了一封名为《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联名公开信,高群书、白一骢、江洋等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署名,琼瑶和庄羽也位列其中,矛头直指于正和郭敬明二人。
在毒眸(ID:DomoreDumou)看来,这封联名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编剧行业正在经历的乱象。今天早晨,庄羽回应了郭敬明的道歉,并建议用郭敬明的赔偿与其共同成立“反剽窃基金”。
我们期待2020年的最后一天,能够成为内容创作者的维权史上里程碑的一天。
薛定谔的“抄袭”
郭敬明抄袭一事,最早要追溯到2004年底。作家庄羽对其在2003年11月出版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提出上诉,认为该小说抄袭了由她创作于2002年的《圈里圈外》。
该案件经过二次审理,最终于2006年5月尘埃落定:根据北京市高院终身判决,剽窃一事属实,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并向庄羽公开道歉。
同样被法院“实锤”的还有于正。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发布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并于半月后正式提起上诉。公开信中指出,于正参与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有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
同年12月底,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改编权的事实,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并与包括播出平台湖南卫视在内的五家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郭敬明在今日发布的道歉声明中提到,当时律师让他选择是公开道歉还是刊登判决书,他选择了后者,并在此后多年内一直回避抄袭事件。于正则因为迟迟没有履行判决,在2018年5月被法院强制执行。
正因为二人多年来对抄袭事件的回避态度,才让今日这出“轮番道歉”事件的关注度迅速飙升。有网友在于正的微博评论下面回复:“你在跟风吗?唐七快来一起啊。”
这条评论中提到的“唐七”是网文作者唐七公子。由她创作的2017年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同名小说,曾被指抄袭另一位作者大风刮过的作品《桃花债》。2017年8月9日,唐七公子在微博发布单方鉴定,公开了著作权鉴定书及相关鉴定文件。表示其故事梗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不同,并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
与上述于正和郭敬明经过法律裁定的抄袭事件不同,该事件目前只停留在互相举证的层面,始终没有进入法律程序。
这便是著作权的模糊地带: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但并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有关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诸如情节参考、融梗、拼凑人物设定等等具有侵权性质的行为,很难找到足以诉诸法律的证据。
抄袭不仅难以取证,维权周期也往往较长,费时费力,且赔偿极低。如琼瑶一般已经拥有一定地位的作家,在发现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梅花烙》后,也只能第一时间给平台发公开信,请求停播,及时止损,此外并无他法。
维权之路举步维艰,于是在多数内容创作者看来,与其把精力花在无止境的维权上,还不如抓紧搞创作,打开知名度来得实际。
乱象,不止抄袭
抄袭只是编剧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2019-2020中国青年编剧生态调查报告》显示,有75%的受访编剧,曾有过被“骗稿”的经历。即:核心情节或创意大纲被剽窃盗用,或者剧本被使用却不给署名等。其中近半数是入行不到三年的新手编剧。
此外,在宣传作品时淡化甚至隐去编剧署名,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宋方金在今年的“金鸡论坛”上,将编剧形容为“被光从海报上抓走的人”。在他看来,也许有些编剧不在乎署名,但如果没有基本的平等和尊重,创作力不会迎来解放和繁荣。
我国的著作权法有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所以,剥夺或淡化编剧的署名权是对编剧权益最直接的侵犯。
在国内,因为署名问题没有一定之规,所以在法律条款之上如何发挥,还是要看各人的“本事”。编剧帮创始人杜红军说过,“国内影视作品的署名,接近于想怎么署名就怎么署名,关键是看谁说了算。”
当署名变成一种“权力”,就自然会有一部分人的“权利”被剥夺。郭敬明就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开创了“副编剧”的做法。在2013年上映的《小时代1》片尾字幕中,出现了“副编剧”一栏,署名为李茜,她同时也是《小时代3》《爵迹》《冷血狂宴》等电影的“副编剧”。对此,编剧汪海林发微博讽刺道,这是“本世纪最大发明”。
如果说署名权的争夺尚属“名誉之争”,那么稿费拖欠则是影响了编剧们更切身的利益。
今年12月7日,新人编剧刘晓峰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王思聪所控股的香蕉影业拖欠他的作品奖金。他的作品《天才编剧》曾于2018年“香蕉新编剧圆梦计划”中获得第三名,该剧本的版权已经转让至香蕉影业。但时至今日,他仍未收到这笔钱。
即使是已经播出的作品,欠薪也是常事。2008年2月24日的编剧维权大会上,编剧王伊说自己在完成《牟氏庄园》剧本后,出品方一直拖欠稿费。在她讨薪的过程中,还多次遭到人身威胁。最终,王伊只好将出品方告上法庭,耗时三年才终于胜诉,要回6万元稿费。
上世纪90年代,电影《红樱桃》在内地创下4000万票房,但身为电影编剧之一的芦苇至今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稿费。这样的欠薪故事在编剧圈里俯拾皆是,就连知名编剧也未能幸免。时至今日,能按时收到足额稿酬的编剧,还是少之又少。
署名权被剥夺、著作权被侵犯、薪资被拖欠……在种种乱象挤压下的,编剧的生存愈发艰难。
当影视成为生意
2009年,华谊兄弟作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影视公司,首日股价暴涨200%,一夜之间,几位明星股东变身亿万富翁。各行业都开始蠢蠢欲动,企图跨界来分一杯羹。主持人、歌手、电商、房地产大亨纷纷涌入影视行业,成为导演、制片人,随即带来的是大把大把的“热钱”。
《奇葩说》辩手秦教授,本职工作是网大导演,他形容当时的影视行业,就是:“只要你能凑够一个60分钟以上的剧本,就可以坐等钱来找你。”
宋方金也说:“原来咱们是拍作品,后来咱们是拍产品,但是2009年之后,我们是拍理财产品,财务思维控制了影视行业的创作。”
这也恰好印证了郭敬明等人为何会受到平台和资本青睐,17岁时的郭敬明曾许下过一个愿望:“希望以后用一个企业家的身份来经营艺术”。
2009年之后,他做到了。郭敬明抓住了资本递来的橄榄枝,把他懂商业、懂数据分析的特长用到极致。就像乐视影业CEO张昭说的那样:“郭敬明是一个非常好的产品经理。”
“追逐利润、快产快消”从那时起,成为中国影视产业的特性。每部影视作品的重点从剧集的质量变成了如何把剧包装的好看,容易卖出去。在资本和平台掌握话语权的情况下,内容创作变得没有门槛,编剧很难在平台、导演、制片人三方的裹挟下,站稳脚跟,成为了影视行业的底层工种。
2010年“百花奖”把编剧奖项整体剔除,引起了编剧群体的极大不满。刘毅联合另外两位编剧发表了“致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公开信”,信中表示这是一次集体的忘恩负义,是一次业界的过河拆桥。对此,中国影协给出的回应是“观众不懂剧本,不好评选。”
重压之下,第31届大众电影百花奖组委会即宣布恢复最佳编剧奖,同时公布了最佳编剧候选名单,9部电影的22位编剧上榜。
多年之后,编剧群体迎来了“再度爆发”。截至目前,宋方金已经发布了两批联署名单,人数增加到156人,几乎囊括了现今行业中的所有主力编剧。
12月23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浩一在出席活动时,就这次的联名事件做出了表态,“我们的声音确实比较微弱,这次发声也不一定能改变什么,但事关行业标准,我们必须要说。”
今天中午,于正发博正式宣布不再担任《我就是演员3》导师。这场声势浩大的维权之旅告一段落,但中国编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