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反垄断,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 来源:光明日报
【聚焦经济热词】
【热词】 强化反垄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制定并下发价格表、要求经销商签订价格规范协议、制定车展期间价格政策、限制经销商网络最低报价……通过这些方式,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7年在重庆地区销售“福特”牌汽车时,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整车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为加强对下游经销商的控制,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还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经销商的报价和实际零售价格进行监控,对不按最低价格政策销售汽车的经销商,通过扣除保证金、暂停供货等措施进行处罚。
在2020年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中,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这种限定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因违反了反垄断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以罚款1.628亿元。
同一天,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报告显示,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反垄断执法利剑高悬,有力促进了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
竞争和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垄断不仅会损害竞争,而且会扼杀创新。发生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股权乃至控制权发生变化,而且会引发产业市场结构、竞争状况等变动,提升相关产业和市场的集中度。资本的无序扩张,并不仅仅限于资本市场的无序,其影响会蔓延至实体经济。这是因为,相关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若被资本市场的无序扩张过度推高,且被同一资本控制或实际控制,极有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后果。因此,要加强反垄断执法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创新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进而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实现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反垄断的重点任务里,多次提到平台企业。平台企业是互联网经济背景下新兴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的产物,其充分利用数据资源等关键生产要素,借助网络载体,在不断进步的信息通信技术推动下,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显示出传统行业一些难以企及的竞争优势。但是,平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频频实施基于“数据霸权”“程序霸权”排除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比如“二选一”“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等。
在互联网行业实现竞争与创新的双赢,对于反垄断执法来讲是一个挑战。平台企业乃至互联网行业的创新驱动、动态竞争、网络效应等特点,既不能影响反垄断法的适用,更不能成为挑战反垄断法适用的借口。欧美等主要司法辖区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在经历过必要的“观望”阶段之后,启动了相应的反垄断执法行动。就我国而言,对互联网行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目的是维护竞争、鼓励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不是放任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更何况,反垄断法已经为创新提供应有的法律空间,例如该法第15条、第17条第一款中的“正当理由”、第28条“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等。平台企业也应用更高质量的创新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践行社会责任,提高核心竞争力,让老百姓进一步享受到科技进步、产业变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
反垄断法的目标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和资本尤其是大企业和大资本,应该做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企业越大,对市场的影响越大。大企业和大资本更应积极履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贯穿企业经营和资本扩张的始终。如果企业和资本的行为影响到市场竞争秩序,国家有义务实施相应的法律,以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反垄断,要充分发挥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机构改革后反垄断统一执法的优势,持续强化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后调查和惩处,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集中的事先审查和违法集中的惩处,实现事先审查与事后调查有效协调,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并购行为,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陈晨采访整理)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