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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店不能再销售这些产品

时间:2021-01-28 14:46:21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店不能再销售这些产品

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 1号)》。在2020年湖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湖南省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信云清痘膏等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具体来看,不合格产品主要分为护肤类、染发类以及足浴类,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防腐剂超、菌落总数超标、检出标签及批件未标示成分。

不合格的12批次化妆品中,湖南省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信云清痘膏、芷瑗润泽姿采保湿乳、芷瑗水嫩亮采纤维面膜以及湖南省慕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IMOTA慕她家舒缓滋润沐浴露检验结果为:4-羟基苯甲酸丙酯结果不符合规定或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结果不符合规定。

据悉,4-羟基苯甲酸丙酯、甲基异噻唑啉酮(简称“MIT”)、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简称“CMIT”),都属防腐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MIT”单独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1%;而“CMIT”和“MIT”等的混合物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015%,且限用于淋洗类产品,不能和甲基异噻唑啉酮同时使用,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患湿疹。

而化妆品中添加微量防腐剂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保持化妆品的性质稳定,使其开盖使用后不易变质,延长保存时间;水分较多的化妆品对防腐剂的需求较大,如化妆水、乳液等;而越接近油膏或蜡质的化妆品,微生物越难以生存,对防腐剂的需求相对较小;化妆品生产中通常使用几种防腐剂进行复配,从而达到扩大抗菌范围、提高药效、抗二次污染等效果。

一位业内专业人士向《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透露,市场上很少有“绝对无防腐剂的化妆品”,商家提出的“不添加防腐剂产品”大多为炒作产品概念的噱头,但防腐剂添加也不可过量,以免引发消费者肌肤过敏等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烫染发产品同样是重灾区。

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台山高富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的修护染膏-白金蓝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金铜色)、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染发焗油膏(栗子色)、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生产的首邦润黑露(自然黑)多因检出该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被“点名”。

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肯定列表的形式给出了准用染发剂清单,包括氧化型与非氧化型染发剂共74种(类)。染发产品中的染发剂使用应当符合化妆品准用染发剂的要求,包括使用的品种、用量、纯度、杂质、警示用语等要求。

而染发产品的标签反映了产品的特性和功效,是传递产品信息的有效途径,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同时,染发产品中的某些染发剂成分是过敏源,部分消费者使用后会导致皮肤过敏或刺激,引起不适等症状。所以,如实、正确标识染发剂的成分,对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尤其重要。

此外,南阳市森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森源 黄姜足浴盐、广州绿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芝蓝 御品龙姜足浴粉菌落总数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菌落总数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对牙膏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本身的质量,且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湖南省药监局对省内生产企业已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省内经营单位已责成长沙、邵阳、永州、湘潭和张家界市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上述市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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