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中心城区实行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为进一步缓解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报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时。
二、错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通行区域: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大桥、曾家岩大桥(双向)、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
三、错峰通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四、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五、执法管理
对当日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总台央视记者 李洪淼)
(编辑 王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