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 记者李伟铭 李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与归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美好集团全国营销管理群”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显示,一名疑似美好置业领导的人员在群中因员工不收红包而点名处罚,要求受罚者在群内公开检讨自己,并在群里另发200元红包。
今天,红星新闻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该公司均无果。不过,几位律师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如果上述情况属实的话,就是无稽之谈。“如果真的因此被处罚,员工可找劳动部门维权,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网传美好置业员工未抢红包
副总裁责令检讨并再发200元红包
在网友微博爆料的截图中,该名疑似美好集团领导的人员表称:“作为营销人,对于营销大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连红包都不领。先不谈责任心的问题,你们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
随后责令未领取红包的营销人员,在群内公开道歉检讨自身,并每人另发发200元红包在群里,并称:“如果不能做到,今天下午4点之后移出本群,年后处理。”
网络截图“谁给他底气这么干的?”“其实是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心中不爽找茬。”“哇喔,真威风,有点小题大做了吧,颐指气使的嘴脸跃然纸上。”“过年就是过年,放假就是放假,微信是我私人用品,我想用就用,管得着吗?”……随即,此事立即引来网友围观。
网友讨论红星新闻注意到,美好集团通常指“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中型房企,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此事一出,随即引来网友围观和嘲讽,“美好置业集团”的官方微博下也出现“李总好大的官威!”“活该跌停,垃圾管理”等评论。
根据爆料,这名领导疑似名为李骏。而根据2020年11月媒体报道,前融侨集团营销总经理李骏确认加盟美好置业,担任集团副总裁,主抓营销业务。而美好置业也在9月22日披露了前副总裁郭君的离任信息。
今天,红星资本局相继拨打了美好集团武汉总部、注册地云南省的办公电话求证该截图,但均“无人接听”。同时,红星资本局通过该公司2019年报中留下的手机号拨打数次均未接听,该手机发来短信 “抱歉,我正在开车”。随后,红星资本局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去了采访问题。但截至发稿,一直未给予回复。
律师:领红包不属工作范畴
若开除应双倍赔偿
“上述领导的要求是无稽之谈。”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三明告诉红星资本局,领红包不属于工作范畴,仅属于个人兴趣,领与不领均不应该上升到工作层面,发红包相当于是赠予、 领与不领就是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予。在周三明看来,移除群也不代表开除员工,若年后以此为据开除员工,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向红星资本局表示,“该领导的做法不妥当。”游云庭分析称,该领导要求员工做检讨并在群内发红包,本质上是一种惩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对员工进行惩处,企业应当有相应的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该领导的处罚,要做到有法可依。”不过,在游云庭看来,企业即使有这项规定,也是缺乏合理性的,“抢红包就一定说明员工在关注企业群内的动态么?没抢就说明没有关注?这太武断了。”游云庭认为,“即使企业有这项规定,也不足以构成对员工的处罚。”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莎莎认为:“克扣员工工资必须合法合理,且有明确的企业规章制度,如果随意克扣,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李莎莎看来,如果员工因没有领取红包最终被开除的,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对员工进行双倍经济赔偿。
李莎莎告诉红星资本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能够扣罚员工薪酬(收取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况: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员工未满服务期离职。”在李莎莎看来,如果企业因其他情况需要进行内部罚款的,必须制定合法、明确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制度制定后应当公开告知全体员工。
另外,李莎莎认为,因为还没成为既定事实,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第一,企业要求年后处理,不一定达到了辞退的程度;第二,群里发红包是否被认定为扣罚款,需要看发红包是否具有强制性。”在李莎莎看来,如果员工不发红包,企业从工资里扣,可以认定为扣罚款性质。
股价连续八个跌停
11个交易日市值缩水超47亿
根据其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该公司已布局武汉、北京、深圳、广州、重庆、苏州等全国大中城市,形成了“房屋智造一体化+现代农业”的两大业务格局。
据天眼查App,该公司注册地在云南省昆明市,注册资本为246698.8633万人民币,员工规模为3591人,法定代表人刘道明。2017年12月6日,该公司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该公司今年1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来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为9000万元至11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5%至71.92%,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盈利668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3000万元至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盈利6051万元;营业收入为37000万元至480000万元。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该报告分析认为,疫情对于该公司房屋智造业务造成了较大影响。
另外,从股市行情来看,在今年1月15日至1月27日的9个交易日里,该公司曾连续经历八个跌停板,股价几近腰斩,由3.8元/股跌至1.88元/股。在1月15日至29日的11个交易日里,累计缩水超47亿元。截至2月10日收盘,股价已经跌至1.61元。
对此,该公司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鉴于近期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出现非理性下跌,该公司认为目前股价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时,该公司认识到多元化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目前正着手对现代农业业务进行战略收缩,今后将集中资源全力发展房屋智造业务。
红星评论:
未抢红包被处罚,
霸道副总裁的逻辑才是真问题
年还没有过完,就有企业出来秀下限。最近,“员工未抢红包被处罚”一事,引发热议。据报道,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一家北京房企的分管营销的集团副总裁,因员工未抢红包发了一通威;并让这些员工当日下午四点前道歉并检讨,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如果执行不到位,下午四点后移出群,年后处理。
而起因仅仅是,该名副总裁年三十在微信群里根据人数发了45个红包,但细心的副总裁第二天中午发现,有5个人没领,于是在牛年第一天大发牛脾气,指责未抢红包的员工没有责任心,“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过年不是放羊,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这才是来源于现实、根植于当下职场的小品段子。年三十这一天,不仅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除夕,还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说,于情于理于法,这一天的时间,都该由员工自由支配。但是听这家房企副总裁的口气,倒是公司的利益高于年、高于法,达到了“公司无时无刻无不至上”的地步。
我们不妨来看看,这种在节假日或者双休日,要求员工必须回复消息的逻辑:名义上,员工放了假,公司不用按照工作日的标准给员工发放工资,但却要求员工进入工作状态为公司服务。说好听点,这是变相加班、无薪加班;说难听点这不就是公开抢劫员工的时间吗?
去年,新疆某科技公司员工赵某,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一事,从劳动仲裁发展为诉讼案件。最终,法院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作出判决,要求该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这就给了所谓的“微信群冒泡”的“土要求”一个耳光。
明明自己一张口就违反了《劳动法》,就丧失了契约精神,却反过来义正言辞地指责无辜员工没有责任心、没有基本职业素养,这简直太过颠倒和癫狂了。更严重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些企业负责人,视《劳动法》明晃晃的规定如白纸,侵犯起员工的合法权益非但没有愧疚心,反而理直气壮,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当一些喜爱打鸡血的企业,PUA(控制)员工的这些做法久了、习惯了,渐渐地便深陷这种PUA而不自知。这种自嗨和麻木,是我们走向健康的、可持续的劳动生态的主要障碍。据媒体披露,该公司业绩不佳,净利润连续三年下滑,甚至在春节前的交易日中,股价曾连续经历6个跌停板。比起业绩的下滑,副总裁行为透露的这种管理理念恐怕才是真正的积重难返。这种心态背后,不仅是法治素养的匮乏,更是对人的尊重、对权利认同的匮乏。
前不久,《奇葩说》有一期的辩题为“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辩手席瑞的一席话特别契合当下的一些职场潜规则:“这个辩题传达的是,我们已经不配享有一整块休息的时间,而只能被迫学会在随机的时间碎片里面,安排自己的欲望。”说白了,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随时回复消息,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夺。
值得一提的是,据媒体报道,记者尝试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涉事公司,其中在拨打其法人电话时,对方却称“打错了”。借用该企业副总裁的那句话,“过年不等于放羊”,遇到舆情需要处理,也该积极回应媒体的采访吧?还是说这仅仅是个双标要求?依笔者看,涉事的“霸道副总裁”,才是该“年后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