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明确惠民保业务定位,从政府定制转为市场化运作 来源:财联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两会提案主要关注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推动“惠民保”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化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这四个方面。
在推动“惠民保”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方面,其认为惠民保的长期健康发展应坚持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原则,构建公私利益调和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互动格局。应避免部分地区因项目盲目上线,而导致销售成本高企、保障表现不足,对持续经营造成风险。
周燕芳建议要明确惠民保业务定位,从政府定制转变为市场化运作、形成惠民保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同时,其建议政府部门应充分考虑当地医疗保险实际,在有效衔接的基础上,规范惠民保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保障方案、产品定价可不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
“惠民保”普惠性和公平性有待改善
2020年以来,惠民保落地城市的数量快速增加,凭借“低保费、低门槛、高保障”的特点,在商业保险机构及互联网平台的积极推动下,呈现供需两旺。周燕芳认为,目前惠民保发展面临普惠性和公平性有待改善、业务发展是否可持续这两大难题。
周燕芳指出,从惠民保落地情况来看,其参保率较低且存在区域不均衡现象;从保障水平来看,能够获得惠民保报销的人群较为有限。惠民保免赔额多为2万元,抬高了赔付的门槛。虽然产品不限健康状况均可投保,但合同规定了不同种类的除外既往症,这些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
而从参与主体上看,准入及服务流程缺少标准化,承保、服务主体良莠不齐导致服务品质差异较大。当前惠民保业务通常由几家保险公司共保、一家科技公司提供平台支持,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导致各地在市场准入、服务提供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同时,周燕芳认为“惠民保”业务的发展可持续应引起重视。首先,产品定价机制的合理性有待提升;其次,从参保主体来看,带病、高龄人群集中,存在逆向选择风险。目前,惠民保的参保人员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部分地区50周岁以上占比近一半,带病、高龄等高风险人群较为集中,存在较高的逆选择风险。
同时,政府部门参与主体和职责定位不清晰。惠民保业务多由政府指导和参与。政府指导主体众多,且参与深度不一,部分地区是政府主导,支持个账划款购买惠民保业务,甚至深度参与到产品形态设计以及定价;部分地区是政府指导,会站台背书,但不保证参保率。
明确惠民保业务定位 从政府定制转为市场化运作
对此,周燕芳建议要明确惠民保业务定位,从政府定制转变为市场化运作、形成惠民保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
从明确业务定位,政府定制转变为市场化运作角度来看,周燕芳建议应尽快明确惠民保业务定位,建议从基本医保的补充保险,转为强调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商业健康保险的监管范畴。
同时,应明确医保局、卫健委及银保监在惠民保业务中的协调和指导作用,明晰制度架构中的行政边界和政策绩效评价体系。
周燕芳建议,政府部门应充分考虑当地医疗保险实际,在有效衔接的基础上,规范惠民保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保障方案、产品定价可不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在市场化经营的情况下,让各家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压实总公司管理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产品的审议和管理。
从形成惠民保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角度来看,周燕芳建议要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惠民保业务的开展。从服务民生保障、强化可持续经营和开展专业服务等出发,出台规范性文件。首先,要明确参与主体的资质标准,从经营长期健康险和大病保险的要求,设置行业主体准入门槛。其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制定中长期规划和设计,建立年度项目评估制。
同时,明确保本微利的原则,运用医保医疗数据进行科学定价,建立费率调节机制,落实惠民的产品定位,实现对参保人的广覆盖,避免出现普遍性亏损。另外,应规避市场恶性竞争,适当加强政府对当地市场的治理,同一城市尽量在同一时期只上线一款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避免行业恶性竞争和消费者选择困惑。
第二,周燕芳建议要推进医保与商保的数据共享,为科学定价形成数据支撑。打通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及医疗卫生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通过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联通,支持惠民保业务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控,助力险企加强疾病知识库、风险模型、参保人健康管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提升项目可持续性。
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结算系统与医保经办结算系统的对接,提高惠民保参保人的理赔结算效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医疗互助、优抚待遇及商业医疗保险的一站式结算。
最后,配合区域一体化及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探索区域型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针对津京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探索区域型惠民类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并进一步做好异地便民理赔和协查经办的尝试,保障参保人分享区域一体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