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面部永久性损容,成都一女子医美手术后遭“毁容”
近年来,随着人们日益增加的变美需求,选择医疗整形美容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伴随着医美行业业务规模的迅猛扩张,医美行业乱象丛生:医疗事故频发、虚假宣传泛滥、消费纠纷难解……
近日,家住成都的黄女士联系到界面四川,黄女士称,她在成都一家美容医院进行医美手术后,出现皮肤坏死、破相毁容。相关专业人士指出,黄女士的情况至少具备构成八级伤残等级,将面临永久性损容和长达数年的治疗及修复。
黄女士供图当事人:术前院方承诺无风险
据黄女士讲述,自己原计划于2021年2月5日去四川悦好美容整形医院做肉毒素注射脸颊廋脸及提升,并未打算要做胶原蛋白填充。2月5日到医院后,销售告诉她有个注射胶原蛋白丰额头的项目,会让面部看起来更饱满更年轻。
后经该院王医生评估后制定治疗方案:行4只双美胶原蛋白进行额部注射填充,及注射肉毒素瘦脸提升,共计42400元。由于王医生向自己承诺,毫无风险,不会引起血管栓塞,出于对院方的信任自己就同意了做该项目,未曾想发生了意外。
黄女士表示,在注射前,院方没有向自己出具任何关于胶原蛋白注射的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告知,自己完全不知道可能出现皮肤坏死,结痂,脱皮,感染以及形成浅表瘢痕等严重后果。如果事前有风险说明,她完全没必要尝试此高风险的美容方式,将严词拒绝注射胶原蛋白。
“知情同意书和风险提示书,都没有给我签字,我2021年2月5号出的事,这份应该在我注射之前就需要我本人签字的风险提示和知情同意书,是我在2月19日去他们医院查病历的时候才第一次看到。”黄女士向界面四川提供了两份文件的照片,可以看到在签名处并没有黄女士本人的签名。
由黄女士提供的没有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风险确认书
由黄女士提供的没有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风险确认书
惨!“美容”变“毁容”
黄女士回忆道,在缴纳了注射费后,当天下午14时左右,王医生给自己进行了胶原蛋白额部注射手术,注射完毕后,她即刻发现左侧额部皮肤出现青紫,左眼底充血明显,同时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且伴有忽冷忽热的严重不良反应。在进行吸氧和输液止吐处理后,黄女士的症状有所缓解,医生也告知自己多休息,过两天就好了,便选择回家休息。
回到家后,黄女士仍存在头晕恶心等现象,且左额部部分皮肤及部分头皮一直处于麻木状态。2月7日,感到极度不适的黄女士找到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四医院的两名医生会诊,经过医生的诊断,黄女士确诊为左侧额部胶原蛋白注射后栓塞。
“我完全不知道当时是因为胶原蛋白被打入我的血管造成了血管栓塞,还以为是医生给我麻药打多了,让我那么难受。”黄女士说。
经过治疗,黄女士的病情没有明显好转,于是,黄女士又去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就诊,并被确诊为左额部注射后皮肤坏死,并疑似注射引起神经受损。
“打的时候王院长一直在和护士聊天,我还提醒了他们不要说话专心打针,他叫我放心,不会有事。”黄女士向界面四川提供了术后的照片,她表示此次事故造成自己左额部3乘5厘米的皮肤坏死及面积大约为24平方厘米的局部瘢痕,已经达到了8级伤残,有些症状还需要恢复后才能做进一步检查。
“华西医院烧伤整形科的一级专家说要留疤,相当于毁容了。”黄女士说,事发后,她找到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协调解决,但双方并未就赔偿和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目前各种医药费已经花费1万元左右,悦好医院只报销了不到1000元的医药费,其余费用都是她自理的。
黄女士出示的就诊病历,上面显示诊断为由于注射引起的皮肤坏死
院方:消极处理,多方推诿避重就轻
为对此事进行做进一步了解,界面四川联系四川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多位工作人员,但是工作人员们均表示“不清楚”“不便回答”“负责人不在”等,态度模凌两可,避重就轻。
根据四川悦好医学美容医院的官网资料显示,该医院是在四川省卫生厅注册的,大型国际化整形美容专科医院和国际连锁服务品牌,并冠有“中国整形美容史会长单位”“四川省美容整形协会副会长单位”等多个头衔。
界面四川查询该医院官网,发现网页上的专家团队的页面中,目前已无为黄女士做注射的王医生个人相关资料,并且首页的个人资料页也呈现空白状态,无法查询。
据了解,院方已经将此次医疗纠纷相关材料递交给卫计委执法大队,等待主管部门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后续的处理措施。
但截至发稿前,界面四川再次联系前文所述的工作人员时,发现微信号已经被对方删除,电话也无法拨通,同时该医院官网对外公布的电话号码也为空号。
律师:可依法要求赔偿
针对此次医疗纠纷,界面四川也咨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谈丽娜律师认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对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须具备条件作出规定,第十三条对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条件作出规定,以保护接受医疗美容的人员相关合法权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对黄女士实施诊疗行为的主诊医师及护理人员均应当具备必备的条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故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应当在注射胶原蛋白前向黄女士告知相关事项。
黄女士本人可要求悦好医学美容医院提供全部病例资料,如确因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实施的诊疗行为造成黄女士身体遭受损害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黄女士可依法要求悦好医学美容医院就相关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
黄女士也向界面四川表示,自己已经向成都市金牛区卫健局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提交相关鉴定的申请,并会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目前,双方正在诉讼过程中。
此次事件的最新动向,界面四川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