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怪兽充电“腹背受敌”,共享充电宝能走多远?
近期,怪兽充电正积极准备着赴美上市,在这个关键时刻却被曾经并肩的伙伴—天使投资人起诉。虽然这场纠纷在怪兽充电的招股书中有所提及,但市场分析认为,就当前发展态势,若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影响到怪兽充电的上市流程。
此前,共享充电宝的行业前景就一直被市场诟病,怪兽充电的上市及未来的发展空间也存在巨大争议,如今上市再起风波,怪兽充电还能否拿下“共享充电宝第一股”的名头?
股份纠纷,遭创始人联合起诉
为了梳理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特别查阅纽约联邦法院公布的案件相关材料。材料中显示原告有两位,分别名为冯一名和尹思成,被告则为怪兽充电创始人兼CEO蔡光渊。
冯一名和尹思成都曾是怪兽早期创始团队的成员,一起提出过共享充电宝的商业计划,并且共同筹建公司的发展,还介绍众多机构投资为项目融资,在公司的前期发展中出钱出力,付出巨大。
蔡光渊曾书面表示,为感谢他们的付出,愿意给予两位创始人3%的股份,但直到今天仍未兑现承诺。也因此早在2020年10月,两位创始人就已经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材料中,冯一名提供了一份微信截图,截图大致表达了两个信息:1、3%的股份确实有提到,但并没有以文件形式确定;2、冯一名、尹思成和蔡光渊的合作时间不长,但在公司前期发展中确实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并且蔡光渊表示之后也希望继续得到他们的帮助。
但还有另一种说法,冯一名和尹思成是被蔡光渊劝退的。在项目成立前期,蔡光渊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尹二位退出团队,并以3%的股份作为前期工作中的报酬赠予二人。
最终,他们能否拿到这3%的股份呢?可以从三个角度做简单的分析。
首先,微信截图有无法律效应,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按2020年5月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要聊天记录真实,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
其次,口头赠予是否成立,是否有效?从相关证据表现来看,冯一名和尹思成在怪兽前期筹建工作中的确付出很多,甚至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法院判定是合法赠予,那蔡光渊必须履行承诺;
最后,蔡光渊如何回应?从目前情况来看,蔡光渊仍未作出明确回应,不论是举证(相反证据)或是和解,暂时都未有更进一步的行动。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判断,仅凭聊天记录的赠予承诺拿回股份存在一定难度,但冯一名和尹思成选择在怪兽上市的关键时期爆料,不论对于即将上市的怪兽充电这家企业或是蔡光渊个人都将产生较大的冲击。
疯狂涨价为何利润腰斩?
共享充电宝最近疯狂涨价,一直被大家吐槽。从刚推广时充电一小时免费,到现在部分场所一小时的租金上两位数,共享充电宝已经不止一次涨价了。企业想要盈利在正常不过,但如此规模的涨价很可能触怒消费者,一刀把韭菜割完。
目前,共享充电宝领域几乎被街电、来电、小电和怪兽瓜分,形成了俗称的“三电一兽”的格局。根据Trustdata数据统计,2019年“三电一兽”共占据共享充电宝96.3%的市场份额,街电市场占有率达28.6%,位列第一,小电紧随其后,以27%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二,怪兽的市场份额为25.1%,小电则为15.6%。
在市场格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以涨价来扩大盈利成为企业共识,但从怪兽招股书公布的最新业绩情况来看,涨价并没有使其盈利进一步扩大,相反净利润较上一年几乎腰斩。
怪兽充电招股书中显示,2019年公司的营收录得20.22亿元,净利润1.67亿元;2020年营收录得28.09亿元,同比增长38.9%;但是净利润录得7542.7万元,同比骤降55%,利润腰斩;净利率也从8.2%下滑至2.7%。招股书中解释到,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营销费用和投放点位激励费用在上涨,其中包括佣金和入场费。
这个原因可能只是表面呈现出的,除了因疫情导致合作的商户关闭外,共享充电宝行业过度依赖线下门店的投放,为了满足短期规模性扩张需求,怪兽充电在争抢线下门店时会大幅让利商户,未来甚至会进一步加剧由此对公司盈利空间的挤压。
以规模取胜的方法将付出极大的运营成本,而这种类型的投入并不会在短期内带来回报,除非在共享充电宝市场的竞争中淘汰对手,形成行业内的寡头垄断地位,才能获得最终的定价权。
共享充电宝行业未来前景如何?
共享充电宝诞生于2016年,这一年被称为“共享元年”,因为在这一年诞生了无数共享产品:“共享单车”、“共享网约车”、“共享雨伞”和“共享充电宝”等等,于是也有了“共享经济”的说法。
“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整合线下闲散物品或服务,使其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间接说明其诞生的价值在于,资源拥有方利用的是闲置资源来获得收益,以及资源使用方以更低的成本获得了使用权或服务来满足需求。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利用闲置资源,但无论是已经被市场淘汰的共享单车还是现在火及一时的共享充电宝都忽略了这一重要因素。据数据统计,怪兽充电拥有超过66.4万个POI,假设每个机柜只算12个充电宝的数量,则怪兽充电至少拥有796.8万个充电宝,这还只是共享充电宝行业四大巨头之一。
另一点以更低的成本获得使用权或服务,近期共享充电宝的接连涨价,已经引发用户的不满,可能因为涉及的财产并不大,或许问题的严重性还未暴露。但以涨价的方式提高企业盈利的方法肯定是不可取,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长期发展问题。从这两点可以看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仅仅只是做到表面的“共享”。
此外,从需求的角度出发思考,共享充电宝是否是必须品?
显然不是,只是因为目前手机端电池技术未出现技术性突破,所以现在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对共享充电宝依旧存在需求。但共享充电宝企业需要找到新的盈利模式以及增长途径,本身产品对于用户的体验并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别,那么如何利用技术优势实现产品形式的革新显得尤为重要。
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在外观设计、理化性能、使用价值、包装与服务、营销手段上相互模仿,以至产品的技术含量、使用价值逐渐趋同,也是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面临的难题之一。
加之,手机的“快充”技术逐渐完善,甚至在武汉出现的免费可充电路灯(支持无限充电,且充电效率极高,20分钟充至70%-80%),这些路灯未来可能设计成为汽车充电的充电桩,并预留多功能入口。
随着未来5G商业化普及,武汉作为5G商业化试点城市,这些创新举措势必将在全国推行,而为路人充电还只是顺便附带的功能之一。未来随着“快充技术”、“无线充电技术”的发展和普及,靠涨价获利的共享充电宝或许都不需要一根数据线就将面临市场的终结。
而这些共享充电宝行业的“巨头”们也不可能坐以待毙,谁会率先完成产品形式的革新和潜在业务的转型,或许才能获得资本市场真正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