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加大小微水体整治力度 集中漂浮物不超1平方米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昨天(28日)从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北京市近日出台《北京市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标准规范指导意见》。从即日起,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启用新标并开展考核,未达标将限期整改并向社会通报。
小微水体主要指的是农村地区沟道、坑塘、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从2019年开始,北京市水务部门持续开展小微水体治理,解决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力争实现“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污水排入、无臭味、无违法建设”五无目标。经过梳理,北京市共摸排2600多条小微水体,其中已发生黑臭问题的小微水体近1100条,经过两年的治理,截至2020年年底,已完成近700条小微水体的治理。
此次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出台的《北京市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标准规范指导意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全市范围内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的指导。《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小微水体的环境指标和水质指标的考核指标。
在环境方面,小微水体治理应实现无垃圾渣土;周边无违法建设;无工业、生活、种养殖业等污水排入;集中漂浮物应及时清理,范围不得超过1平方米。
在水质方面,《指导意见》对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都明确了具体标准和测定方法。
小微水体整治水质达标判定工作由北京市河长办每年适时组织开展,水质指标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获取,检测结果反馈各区河长办。为确保小微水体整治效果,北京市河长办将在日常检查抽查、制定管护细则、落实管护资金等方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各级河长办建立小微水体管护台账,将完成整治并达标的小微水体纳入管护台账管理。将小微水体台账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2次及2次以上市民举报,且检测证明未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治并向社会通报。(总台央视记者 王丰)
(编辑 王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