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系统推进“1+2+1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新华社天津4月13日电(记者李鲲)2020年4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后,天津结合实际,去掉国家方案中天津不涉及的煤矿专项,增加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3个专项,形成“1+2+11”的三年行动计划“天津版”,即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以及包括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整治等的11个专项方案。
据了解,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全部调动起来,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主管责任、行业监督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特别是作为专题方案之一,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得到落实。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问题造成的,系统排查、系统整改才能根除隐患,我觉得这次三年行动就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阵风的整治。”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赵扬说,对照天津“1+2+11”方案内容,他们公司主动出击,梳理出涉及他们的9个专项内容,逐一排查、自我加压,建设了智慧用电监管系统,消除看不见的隐患。
生产橡胶助剂的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在此次行动中主动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据该公司安全生产总监何洪君介绍,他们公司成立较早,部分设施参照旧标准设立,有待更新。去年8月,他们主动停用生产装置旁的三个控制室,按照新标准设立了远程集中自动化控制室,提升工人安全指数。
据悉,2020年天津全市共排查治理隐患问题183641项,罚款8807.47万元,责令289家企业停产整改,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