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四环生物收深交所监管函
4月15日,深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称,经查明,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2014年10月10日,公司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与陆克平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9号至19号的11商铺,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新疆爱迪不晚于2014年10月11日向阳光置业支付上述全部款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称,四环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